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教基〔2009〕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实小、师大附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2009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我厅基础教育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2009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省基础教育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现将《2009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2009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2009年,我省基础教育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工作重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妥善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心和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确保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99%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6.5%以上。继续推进“双高普九”工作,对计划2009年实现“双高普九” 的6个县(市、区)进行省级评估验收,对计划2010年实现“双高普九”的9个县(区)进行省市联合预检。建立“双高普九”验收“回头看”制度。继续推进民族地区和老区教育事业发展。
--建立全省文盲档案,制定2009-2010年扫盲工作分阶段实施计划,健全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加大扫盲教育工作力度,2009年减少成人文盲15万人。
--全面推进“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的建设和评估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按照2010年37个一类县(市、区)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要求,2009年一类县(市、区)50%的中小学达到合格校建设标准。
--按照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继续调控普通高中发展节奏,实现普职招生比例的大体相当,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8%。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资源,达标高中校在校生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提高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