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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服务企业保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高优质高效地服务

  (五)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根据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情况,分A、B、C类,分别实行知识产权贴身保护服务、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和专利突破三大计划,指定专人进行跟踪落实。(办公室督办)

  (六)全力支持深圳企业抢占LED产业创新制高点。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向LED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LED企业通过自我研发、委托研发、购买等方式增加专利积累。推动深圳企业参与LED行业标准的制定,支持相应的行业协会建立专利联盟,开展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发展处)

  (七)完善服务措施,方便企业专利资助申请。三月底前完善专利资助网上受理、核准服务系统,增加版权资助及专利加快、专利费用减免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报企业和个人。继续做好专利加快、专利费用减免等事项。加大直通车服务范围,在现有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基础上增加50%,为更多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发展处、专利代办处)

  (八)继续做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工作,2009年培育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及知识产权经验的交流推广,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和示范带动作用。(发展处)

  (九)继续深入开展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消除零专利。鼓励中介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在专利代理过程中,经专利申请人委托推荐优秀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知识产权优秀项目转化。我局针对项目需求,向政府相关部门推荐,并通过专利展示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等,为专利权人服务,促进我市自主创新工作的开展。(发展处)

  三、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十)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友军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有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红艳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为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促进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建立局领导到企业走访调研制度,通过“知识产权半月谈”等形式,定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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