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查暗访。深入乡镇村社、河流水库、港口码头、船舶集中停泊地等场所,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走访管理相对人和当地群众。
(二)听取汇报。听取被督查单位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
(三)交换情况。督查结束后应与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的,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督查内容
(一)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办农发〔2009〕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三个重点:一是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重点监控对象的严防死守落实情况;二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情况;三是渔民安全宣教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情况。
(二)对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9〕18号)的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三个重点:一是渔业船舶集中停泊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日常巡查和举报登记、处理情况;三是禁渔宣传情况。
四、检查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吴纯副主任(市农委)
时间:自定
地点:自定
第二组
组长:刘方贵副巡视员(市农委)
时间:自定
地点:自定
第三组
组长:程渝处长(市农委)
时间:3月9日~3月20日
地点:巫山、云阳、开县
第四组
组长:李昀处长(市渔政处)
时间:3月2日~3月6日
地点:武隆、彭水
第五组
组长:郭水平书记(市渔政处)
时间:3月16日~20日
地点:近郊区
第六组
组长:陈畅副处长(市渔政处)
时间:3月9日~13日
地点:潼南、铜梁、合川、永川、璧山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