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区)级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各县(区)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发改、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县(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组织本地区所有纳入清仓查库的企业自查人员培训。四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五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地方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其中在宿中央直属库法人代表参加市级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在宿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分库点,参与所在县(区)的县级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宿迁直属库负责将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县、区,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及时准确上报到中储粮江苏分公司。市粮食局负责将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准确上报省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宿迁市分行负责将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上报省农发行(分品种、分性质)。以上上报资料和报表要求准确无误,以作为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汇总下发的基准数据。
待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下发汇总资料和报表后,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5日前将资料报表下达至各县(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督导对象。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