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 2月20日前,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09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 3月1日-20日期间,各地开展送法活动。
3. 3月1日-20日期间,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4. 3月14日发行纪念“3·15”特刊。
5. 3月14日-15日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各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联合举办大型广场咨询服务活动。
6. 3月15日前,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
2.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3.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3月25日前书面报送市2009年“3·15”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272513。
附件:1. 2009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2. 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
2009年“3·15”活动宣传口号
1.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4. 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5.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6. 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7. 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8. 倡导生态消费,培育文明风尚
9.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创建放心消费城市
10.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商业欺诈行为
附件2:
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 市经贸委
市国资委 镇江工商局
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
镇江质监局 镇江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