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3·15”期间,各地要结合宣传贯彻2009年维权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举办纪念“3·15”文艺晚会。“3·15”期间,市政府、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在我市联合举办电视直播“3.15”晚会,宣传维权工作成绩,反映维权一线动态,展现维权工作者们忘我工作、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风貌,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宣传年主题,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
(五)开展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各地12315机构和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六)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与辖市、区消协(委)将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08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
(七)组织社会测评。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公开承诺和社会测评活动。
(八)开展“我与3.15征文”活动。“3.15”期间,市消协与镇江广播电台经济生活频率联合开展“我与3.15征文”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文章作品,通过文章反映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消费环境的变化,以及消费维权成果。
(九)举办“消法”知识竞赛和送法“五进”活动。“3.15”期间,市消协与镇江广播电台联合开展“消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对广大消费者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其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素质。各地要充分发挥消协分会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
(十)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行业协会联动,选择社会形象好,有影响力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拉动消费活动,促进发展,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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