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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意见
(镇政办发〔2009〕6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振兴旅游业发展三年(2008-2010年)行动纲要》,充分发挥旅行社的综合优势,带动关联产业强势发展,推进我市旅游业全面振兴,特提出以下扶持发展旅行社的若干意见。

  一、高度重视旅行社的发展壮大

  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中介组织,是旅游的桥梁、文化的使者和旅游产业振兴的中坚力量,它对增加我市旅游观光的游客数量,拓宽客源市场,宣传城市旅游形象,带动相关行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镇江旅游大市的地位逐步确立,全市旅行社不断发展壮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宽。但旅行社“小、弱、散、差”的现状,与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振兴发展的地位极不相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重点关注、合力推进,为旅行社的发展壮大营造宽松的扶持政策环境,鼓励旅行社积极拓展地接市场,提升旅游综合接待水平,努力做大做强旅行社业。

  二、加强对旅行社的培育

  1.规模带动。目前,我市尚无一家全国百强旅行社和江苏省十强旅行社。为扶持、培育骨干旅行社,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旅行社上档次、上规模,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引入多元投入机制,旅游协会及其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优选旅行社企业,鼓励与相关行业的联合,尝试成立旅行社联合股份公司,通过财政税收优惠、提供金融信贷服务、法律服务等办法,组建以产权为纽带的旅游企业集团公司。2009年,重点支持1家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社,对新进入全国百强社的,企业当年重点项目投入银行贷款部分,市政府给予3-5年的贷款贴息;由企业组织的做大镇江旅游地接量的重大旅游互动活动,市政府负责行政协调。

  2.体制创新。鼓励旅行社创新经营模式和手段,通过联合经营、特许经营、品牌输出、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打响企业品牌,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允许旅行社以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或涉旅项目。鼓励旅行社开展关联性多元化经营,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进入景区、旅游交通、宾馆饭店、城市公共旅游服务等相关行业。积极创造条件试点兴办中外合资旅行社。由旅行社分会牵头,探索联合打造“旅行社团购平台”,实现景区、酒店、餐饮、购物统一价格标准、统一优质服务,做大游客地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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