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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油菜和大豆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二)工作制度。测产验收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部级抽测专家组组长由农业部油料和大豆作物专家指导组成员担任。
  (三)工作要求。专家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验收工作。
  第九条 测产步骤
  (一)前期准备。专家组听取高产创建示范点农业部门汇报高产创建、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方面情况,查阅高产创建有关档案。
  (二)制定方案。根据汇报情况和档案记载,专家组制定测产验收具体工作方案,确认取样方法、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
  (三)实地测产。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测产验收工作方案,专家组进行实地测产验收,并计算结果。
  (四)汇总评估。专家组对测产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认定。
  第十条 油菜测产方法
  理论测产:
  (一)取样方法。根据品种、地力、油菜长势将万亩示范田分成5个自然片,每片选取有代表性的1-3块地,每个地块面积不得小于3亩,所种品种必须具有代表性。每块地按对角线法,间隔一定距离取3-5个样点。每个样点面积9m2,计算亩株数。每点连续取10-20株,测定单株平均有效角果数(结实5粒以上)、角粒数(自接近平均角果数的植株中随机选取50个角果计算),千粒重按品种特性计算。
  (二)计算产量
  理论产量(公斤/亩)=每亩株数×单株有效角果数×角粒数×千粒重×测产系数×10-6。
  实收测产:
  (一)取样方法。根据地块自然分布将万亩示范点划分为5片左右,每片选取有代表性的1-3块地,每个地块面积不得小于3亩。然后在每个备选地块上选择1亩以上进行实收实脱,称重,用水分测水仪测定含水量。田间落粒不计算重量
  (二)计算产量。
  实收产量(公斤/亩)=每亩鲜重(公斤)×[1-含水量(%)] ÷[1-14%]。
  注:14%为标准含水量。
  第十一条 大豆测产方法
  理论测产:
  (一)取样方法。根据品种、地力、作物长势将万亩示范田分成5个自然片,每片选取有代表性的1-3块地,每块地按对角线法,间隔一定距离取3个样点。每一测产点采取对角线3-5点取样法,每个样点离地头5米以上,随机选点。采取等行或宽窄行播种的,在样点中连续测量11行的距离,分别除以10,计算出平均行距(米)。依据平均行距,计算临近2行的2平方米的行长与平方米株数,连续测定10株的株粒数,相加除以10计算出平均株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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