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实施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实施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建设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实施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建设工程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24日
附件:
关于实施盐城市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建设工程的意见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2008年12月)
为适应盐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切实发挥示范学校和骨干队伍的引领作用,决定在全市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现制定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为目的,以构建教育人才高地,培养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为重点,创新校长教师队伍的成长机制,引领盐城在苏北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实施范围
盐城市“三名工程”的实施范围是: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及其在职教师和校长。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全市培养选拔名教师100名以上,名校长50名以上,名学校80所以上。从2008年起,全面开展培养和评选工作。
四、实施办法
“名教师”是指师德高尚、理念先进、学识渊博、业务精湛、实绩卓著、在市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教学领军人物,为省特级教师后备人选。“名教师”工程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支省特级教师、市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五个层次的骨干教师队伍。
“名校长”是指有独特办学理念、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实绩显著、勇于改革创新、创造明显办学特色、在市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管理专家。“名校长”工程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支市名校长、模范校长、优秀校长三个层次的知名校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