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桂政发〔2009〕6号)
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采取非常的办法、非常的政策、非常的措施和非常的力度,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
二、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主办单位的领导要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没有分解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部门的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务必于2009年7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于2010年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人员,跟踪督办,形成层级督办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实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完成任务情况分别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督查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对没有完成的工作事项也要报告。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每季度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一次。
附件:区直各有关部门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00亿元。
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工作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三、积极对接和落实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列入国家十大重点振兴规划,推动我区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林浆纸、汽车、装备制造、制糖、修造船等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四、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4%,化学需氧量削减5%、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1%。
五、统筹推进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
六、完善企业投资备案制,规范政府投资,大力推行代建制。
七、支持驻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加强边海防建设。
八、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各项日常工作。
附件
自治区物价局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以内。
二、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努力建立有利于促进铝工业发展的电价机制。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继续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促进水资源费的节约利用。
三、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努力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四、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的各项日常工作。
附件
自治区经委
2009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书
一、帮助企业解困,搞好煤电油运和资金等的组织协调,在电煤补贴、融资贴息、产品营销、运输调度等方面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加强对食糖、氧化铝、茧丝等大宗优势产品市场价格的调控,增加食糖、有色金属储备。支持企业开发生产适销对路产品。抓住国家给予我区家电下乡试点省区的机遇,组织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开发适合农村市场消费的机电产品。扎实推进“行千里路、访百家企”活动。
二、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完成1500亿元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上汽通用五菱中型轿车等292项总投资124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力争总投资1048亿元的505个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力争上汽通用五菱东部工厂改造、贵港台泥年产900万吨熟料水泥技改等一批原计划2010年投产的项目提前到今年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