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金融机构支持我省经济发展的通报
(浙政办发〔2009〕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我省金融机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保障、创新、防范”的金融工作要求,有效发挥金融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质量和能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支持我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经济稳步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省政府决定对我省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金融机构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国家以及我省有关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大金融保障力度,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金融机构支持我省经济发展表彰奖励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金融机构支持我省经济发展表彰奖励名单
一、2008年度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贡献奖(共5家)
省工行、省建行、省农行、省国开行、省中行。
二、2008年度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量奖(共6家)
省国开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省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三、2008年度金融机构支持浙江经济发展基本奖(共30家)
(一)一等奖(6家)。
省工行、省建行、省农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省中行、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
(二)二等奖(10家)。
省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省国开行、省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深发银行杭州分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浙商银行。
(三)三等奖(14家)。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华夏银行杭州分行、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省农发行、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省邮政储蓄银行、华融公司杭州办事处、长城公司杭州办事处、东方公司杭州办事处、信达公司杭州办事处、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北京银行杭州分行、中国银联浙江分公司、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