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浙政发〔2009〕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是本届政府履行职责的第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和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积极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思路和举措,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省政府直属44个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的通知》(浙政办函〔2008〕21号)以及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和评价、评议,考核情况和评价评议结果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通知如下:

  一、优秀单位(18家):省卫生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地税局、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残联。

  二、良好单位(26家):省科技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环保局、省体育局、省供销社、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统计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粮食局、省人防办、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省信息产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民宗委、省外办、省侨办、省广电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