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
(闽政办〔2009〕2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因人事变动,现将重新调整后的《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十四日
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安排
冯声康(秘书长):协助省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信访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含省政府顾问团法律顾问组工作)。
刘 明(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主持办公厅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厅人事处、秘书处、综合协调处、接待处、信息技术处、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省政府公报室、《福建年鉴》社等方面工作。负责编制、人事、监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对口援建彭州等方面业务。
联系单位: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驻闽部队、武警福建总队,各新闻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艾国清(副秘书长):负责省国家安全厅工作。
张添根(副秘书长):负责省信访局工作。
王桂凤(副秘书长):协助联系省政协有关工作。
林昌丛(副秘书长):负责省口岸与海防办 (打击走私办)工作。负责外经、外贸、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外经侨务处工作,以及政法处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福州和厦门海关、边检、安检机构,福建和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贸促会,福建省外贸集团公司、福建华闽实业(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彭照杉(副秘书长):负责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
罗 健(副秘书长):负责外事、旅游、港澳事务、侨务、民族与宗教事务、省政府系统对台事务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外经侨务处工作,以及政法处相关工作。
联系单位:省侨联、台联、金胞联,福建中旅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
鄢一忠(副秘书长):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建设、公安、国家安全、民政、司法、交通(含高速公路建设)、财政、审计、税务、统计、物价、海防、支前、残疾人工作、老区办、机械成套设备、经济动员办、交通战备办、铁路建设办、经济信息中心和金融、证券等方面业务,协助负责对口援建彭州等方面业务。协助分管办公厅财税金融处、政法处、计划基建体改处、援建办工作,以及经济贸易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