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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2008年交通系统通过全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单位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2008年交通系统通过全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单位的通知
(浙交办〔2009〕97号)


各市交通局(委),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接《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公布2008年通过全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单位的通报》(浙档发〔2009〕2号),2008年全省交通系统共有23家单位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其中,5家单位档案目标管理通过省一级认定,16家单位通过省二级认定,2家单位通过省三级认定(详见附件)。此外,舟山港务管理局通过档案目标管理省一级认定回头看复查。
  希望各单位继续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服务。
  附件:2008年交通系统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单位名单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08年交通系统通过档案
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单位名单

  省一级(5家)
  海宁市港航管理处
  沪宁公路海宁过境段征费所
  绍兴市公路通行费收费所
  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段
  台州市公路管理处

  省二级(16家)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钱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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