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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业总体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但由于两省一市之间的发展战略与侧重点有所不同,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协调的现象。一方面,区域政策、法规体系不尽完善,各地往往从局部利益出发,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活动,影响运输资源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在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主管部门各自为政,缺乏跨部门、跨地区、多层面的交通运输规划协调机制。造成了地方保护、资源共享不足等问题,难以满足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需要。
  3.道路运输发展与环境资源的矛盾相对突出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有活力、发展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目前,长三角正处于城市化、机动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交通需求也随之产生,加大了道路运输发展与环境保护以及资源节约问题之间的矛盾。作为面积相对狭小、资源相对不足的长三角地区,如何协调道路运输发展与环境污染及资源短缺问题,成为眼前的一道难题。相对于其他欠发达省份,破解这个难题,长三角地区的迫切性更为突出。

  三、长三角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

  (一)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国际分工进一步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日益融合,全球经济一体化开始形成,而区域一体化是响应全球一体化的最好方式。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最具发展潜力的板块之一,当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内经济发展的要求。道路运输作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一体化是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前提和基础,这两者必须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运输枢纽的集聚效应。

  (二)推动长三角经济社会继续发展的现实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08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实现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完善综合运输体系是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通过建设畅通、便捷、安全的区域交通运输网络,建立互通、互联、共享的交通信息网络体系,健全公平、开放、统一的交通运输市场,建立统一的交通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长三角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经济与道路运输的良性互动。

  (三)完善长三角区域道路运输体系的内在要求

  大部制改革有效地整合了道路、水运、民航、邮政资源,为“大交通”体系的建立打下基础,同时也给道路运输提出更高的要求。打造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求道路运输做好接驳、串联工作,要求道路运输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道路运输能力是一种资源,分散的、单一的道路运输市场不利于综合运输体系的发育,因此,培育建立一个完善的一体化道路运输体系,破除各种形式的关卡壁垒,改变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的局面对构建长三角综合运输体系是很必要的。

  四、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长三角经济与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以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协调、突出重点,统一市场、整合资源,依托改革推动和创新驱动,不断提升长三角道路运输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长三角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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