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浙交〔2009〕38号)
浙江、江苏省各市交通局(委),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城市交通信息中心、城市交通执法总队: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30号),加快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业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上海、浙江、江苏两省一市交通主管部门联合编制了《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浙江省交通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一、概论
(一)发展背景
1.长三角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带动作用
长江三角洲(简称“长三角”)位于我国沿海经济带和沿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发展基础雄厚,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外向型经济最活跃、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在社会主义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带动作用。改革开放特别是推进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在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内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长三角的发展对于服务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2.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国务院2008年9月印发的《关于
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长三角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目前,国际竞争和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全球产业正在经历着巨大的调整。在此背景下,长三角如何进一步发挥在全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既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3.道路运输业在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中举足轻重
便捷、高效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是支撑经济运行、促进经济成长、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社会进步必不可少的基础,是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前提条件。尤其是对于长三角,土地面积狭小,自然资源相对比较贫乏的两头在外经济模式非常重要。根据统计,长三角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量巨大,目前90%以上的能源、原材料需要由区外调进,67%的产品需要运送到全国和全世界,对于运输方式灵活、能够门到门运输的道路运输依赖程度非常高。另外,作为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服务性行业,道路运输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二)纲要概述
1.纲要范围
以长三角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具体包括: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
2.纲要内容
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维修保障三个方面。
3.纲要期限
本纲要期限为2009年-2020年,基年为2009年,特征年为2012年和2020年。按照“统一编制、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分为2009年-2012年,2013年-2020年两个阶段。
4.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