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2009〕10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2009年2月16日长江环保执法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市政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港航局、重庆海事局拟订了《重庆市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市政委、市农委、
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港航局、重庆海事局)
为保证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推动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保护长江水质,促进污染物减排,确保长江水环境安全,根据环保部《长江环保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和2009年2月16日长江环保执法行动(简称执法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要求,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三次、四次全委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护长江水环境安全为目标,集中开展执法行动,为长江流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此次执法行动共涉及长江及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沿线的24个区县(自治县):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摸清水质情况。对长江及嘉陵江、乌江水质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是出入境水质;对沿岸各类废水排污口进行监测,分析COD、氨氮及主要特征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