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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积极抢占新一轮扩大内需政策先机。努力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投资,在扩大内需中稳住经济增长动力。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意见》是我市争取新一轮扩大内需政策倾斜扶持的依据。要梳理《意见》相关政策,对接产业政策、专项规划和国债投资政策指向,排出工作推进表,加强对口衔接汇报,力争《意见》提到的重大投资项目都能得到新的关注和支持,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一批重大项目(专项)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国债资金比例不低于上年。根据《意见》对我市的相关定位,积极策划重大项目,充实重大项目库,争取纳入国家规划。争取《意见》已明确的对外开放、重大商贸、金融市场等经济中心功能性设施加快布局建设,落实服务业、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政策,积极发展旅游业,努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四)扎实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五个重庆”等重点建设任务。围绕《意见》提出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保税港区、两江新区、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科教文卫、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小城镇及危旧住房改造等重要功能区、重点专项建设任务,对接我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和建设“五个重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争取一批项目提早实施。结合《意见》中支持“两翼”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推进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农村改革发展任务,落实“一圈两翼”对口帮扶措施,加快“两翼”发展,增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五)推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落实中央“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积极报批和组织实施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细化完善专项改革方案,分年落实五年改革行动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加快推进《意见》已明确的改革试点事项,已实施事项要加快进度,未实施事项要制订工作方案抓紧启动。组织实施2009年改革要点,着力抓好土地流转和林权改革、城乡资源要素双向对进、市场体系建设、以社保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一圈两翼”对口帮扶等重点领域改革,争取早出一批示范成果。

  贯彻落实《意见》事关重庆发展全局和长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投身到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中去,团结奋进,真抓实干,把《意见》条条落到实处,促进重庆加快改革和发展,努力实现中央对重庆的战略定位,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共145项)

对口国家部委

牵头市领导

(50项重点)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一、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和谐发展(4项重点)

1*

继续对库区移民就业再就业实施资金和政策倾斜。将农村进城镇安置移民、城镇占地移民、生态屏障区及地质灾害避让移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三峡办、财政部

马正其

市劳动保障局

市移民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2*

依法开征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务院三峡办

童小平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

3*

尽快编制并报批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统筹考虑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资金需求,抓紧研究制定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政策出台后的分配方案和管理办法。

国务院三峡办、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

谭栖伟

市移民局

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

4*

抓紧完善并实施三峡库区绿化带建设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在水库周边建设生态屏障区和生态保护带。

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国务院三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马正其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市移民局、市发展改革委

5

适时将工作重点转向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建立促进库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移民后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国务院三峡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市移民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6

抓紧编制实施三峡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三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

 

市移民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7

发展适合库区特点的优势特色产业。制定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审批项目,都要对库区给予优先支持。积极发展能源及矿产资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气化工和盐化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现代中药及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支持库区城镇移民生态工业园建设,增加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助。探索创新产业园区多元共建和异地投资利益分享新机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

 

 

市经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移民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8

认真落实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五年规划纲要,鼓励更多的省市、企业向重庆提供人才、资金和项目援助,探索更加有效的对口支援方式。

国务院三峡办

 

市移民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委、市工商联、市农委、市经委、市旅游局、市科委

9

继续发挥库区产业基金的扶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三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经委

10

强化库区工业污染源治理,解决支流“水华”等影响水质的突出问题。

环保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三峡办

 

市环保局

市经委、市移民局

11

尽快制定落实消落区治理方案和相关措施,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

国务院三峡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水利部

 

市移民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信息产业局

12

加快推进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研究建立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三峡办、财政部

 

市国土房管局

市移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4项重点)

13

支持重庆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加大对规模化养殖小区、良种繁育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扶持,加强畜牧业发展和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农业部

 

市农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14*

支持重庆建设全国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化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农业部

马正其

市农委

市财政局

15*

在重庆开展“通村公路”建设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水泥(沥青)路建设,将已撤并乡镇的公路改造纳入通村公路工程统筹安排。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凌月明

市交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16*

完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扩大深山峡谷和高寒山区扶贫移民搬迁工程实施范围。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马正其

市扶贫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

17*

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马正其

市扶贫办

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8

稳定基本农田和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继续实施良种补贴等支持政策,确保粮食产量不低于1100万吨。

农业部

 

市农委

 

19

推进大中型农业灌区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节水灌溉。

水利部、农业部、财政部

 

市水利局

市农委、市财政局

20

加强山区综合开发,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柑橘优势产业带建设,继续实施柑橘种苗补贴政策。

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务院三峡办、财政部

 

市林业局、市农委

市移民局、市财政局

21

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业部、质检总局

 

市农委

市质监局

22

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重点放在农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

23

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水利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扶贫办

24

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发展集中沼气。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市农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5

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后续工程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电力公司

26

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27

每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扶持2―3个特色产业。

国务院扶贫办

 

市扶贫办

市农委、市旅游局、市供销总社、市财政局

28

建立贫困农民创业基金,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工作。

国务院扶贫办

 

市扶贫办

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29

逐步取消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市扶贫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0

协调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邻地区成立“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组织编制区域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扶贫办、市民宗委、市水利局

三、老工业基地改造和现代服务业发展(5项重点)

31*

做大做强汽车摩托车产业,发展小排量、混合动力等节能环保型汽车、柴油车,推动零部件产业的优化升级,建设有利于自主开发的汽车综合试验场,增设国家摩托车质量检测中心,加快建成中国汽车名城和摩托车之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童小平

市汽车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质监局

32*

支持重庆发展风力发电和轨道交通配套装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黄奇帆

市经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科委

33*

高水平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拓展产业规模和产业链。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

34*

加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市科委、市信息产业局

35*

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增强重庆的金融集聚辐射能力。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黄奇帆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市国资委

36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市国资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商委

37

对参与老工业基地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技术开发、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

38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

财政部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39

创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落实中央在融资、财税、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各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中小企业局

市经委、市信息产业局

40

加快南桐、松藻、天府等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资源枯竭地区经济转型。加快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部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市经委、市建委

41

发展壮大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材料工业和电子信息五大支柱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市科委

42

建设柴油机关键零部件、传动部件生产基地,创建西部特种船舶、高压输变电设备制造基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43

做好重钢环保搬迁和产品结构升级改造。增加氧化铝有效供应,提高精加工的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

44

支持重庆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重要商品储备基地、三峡库区中药材集散地、粮食流通体系和农业科技贸易城建设,构建现代物流基地。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商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

45

打造长江上游地区的“会展之都”、“购物之都”和“美食之都”,形成区域商贸会展中心,促进实现流通现代化。加快重庆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重庆投资落户。

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商委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外经贸委

46

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挥集散地枢纽功能。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现代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渝东南地区民族特色手工业和民俗生态旅游。构建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

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旅游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移民局、市扶贫办

47

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设立重庆统筹城乡科技改革与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在重点研发基地布局、支持军民融合技术创新基地建设、科技和创新综合改革试验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快研究开发、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科技平台建设。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科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产业局

48

探索建立比较完备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健全科技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和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保监会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市政府金融办、重庆保监局

49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营造集聚人才、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环境。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科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委

50

着力在“一圈”构建大型产业基地,发展产业集群,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发展适宜在“两翼”布局的相对优势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

51

完善“一圈”对口帮扶“两翼”机制,推进异地办园、协助引进项目、援建标准厂房、对口扶持企业等工作。探索建立要素和收益共享的“一圈两翼”互利共赢发展新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经委、市国资委、市扶贫办

52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完善城镇功能。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局

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3项重点)

53*

设立重庆北部新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支持北部新区在土地、财税、金融、投资、外经外贸、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周慕冰

市外经贸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54*

加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建设,保税港区功能和有关税收政策比照洋山保税港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合理配置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员和监管设施,确保有效监管。

海关总署、商务部等11部委

黄奇帆

周慕冰

重庆保税区管委会、市外经贸委

重庆海关、市发展改革委、重庆检验检疫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重庆外管局、市财政部

55*

认真研究设立“两江新区”问题。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黄奇帆

周慕冰

吴家农

市外经贸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编办、重庆外管部

56

发展服务贸易,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加工贸易的转移。积极吸收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注重与外资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贸易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设立生产和研发基地,购并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外经贸委

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信息产业局

57

推进成渝经济区产业协作,加强渝黔、渝陕资源开发合作。强化东西合作,引导西部企业利用重庆内陆开放型经济平台,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打造东西部合作示范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

 

58

积极探索沿长江建立大通关模式,推进区域通关改革,推进江海直达,实现长江水运通关便利化,推进电子口岸建设,解决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瓶颈制约。

海关总署

 

市口岸办

重庆海关、市交委

59

加快改善三峡库区和贫困山区的开放开发环境,对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优先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三峡办、国务院扶贫办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扶贫办

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7项重点)

60*

继续支持“泽渝”一期工程建设,优化“泽渝”二期工程规模,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开工建设大足玉滩水库,开展巴南观景口、南川金佛山等大型水库前期工作。加快城镇供水工程、沿江沿河县城及重点集镇防洪护岸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农业灌溉用水、防洪减灾的安全保障水平。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马正其

市水利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61

形成以重庆铁路枢纽为中心,多条便捷化、大能力对外通道为骨干的铁路网布局,推进团结村铁路枢纽与保税港区物流联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62*

加快重庆行政区域内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建设,稳步开展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四小时重庆”和“八小时邻省”的公路通达目标。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文物局

凌月明

市交委

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文物局

63*

实施改扩建工程,提升江北国际机场枢纽功能。加快发展支线航空,尽快建成黔江机场,开展巫山机场前期工作。

民航总局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64*

尽快完成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凌月明

市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

65*

优先考虑在重庆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支持建设直达国际的专用高速通信通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

黄奇帆

市信息产业局

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局

66*

抓紧研究重庆电厂、九龙电厂环保搬迁有关问题,积极推进奉节、石柱电厂项目的建设。积极开展小南海水电工程前期工作。抓紧论证布局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和炼化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部、环保部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移民局

67

加快水价机制改革,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保障水利良性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市物价局

市水利局

68

尽快建成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

69

推动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文物局

 

市交委

市国资委、市港务集团、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文物局、市物价局

70

加强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城市道路的衔接,构建一体化交通换乘系统。支持重庆进行综合交通体制改革试点。

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编办

71

加强电网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后续工程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电力公司

72

大力开发天然气和煤层气资源,适当增加对重庆的天然气供应,支持天然气就地加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市物价局

73

扩大跨省能源交易。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经委

 

74

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优化政府投资结构,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建委

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3项重点)

75*

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做好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把重庆建成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

黄奇帆

市经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76*

实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对纳入规划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次级河流污染整治等项目,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助。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经委、市财政局

77*

逐步将重点区域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将重庆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新造林纳入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范围,通过多种资金渠道扶持低效林改造。

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马正其

市林业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

78

研究建立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三峡办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移民局

79

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减排工作机制,实行环境准入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

 

市经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80

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和完善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绿色信贷、环境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

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环保局

市国土房管局、市物价局、市经委

81

加快落实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物价局

市环保局、市市政委、市财政局

82

加强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力求在“水华”控制、消落区整治、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面源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突破。

科技部、环保部、国务院三峡办

 

市科委

市环保局、市移民局

83

加强重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等生态走廊。

林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林业局

市发展改革委

84

加快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

 

市发展改革委

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林业局

七、发展社会事业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7项重点)

85*

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支持重庆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黄奇帆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86*

城乡普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师资配置逐步达到统一标准,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发展,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黄奇帆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

87*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谢小军

市卫生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

88*

支持重点市级医院现代化建设,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的投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应急救治能力,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能力。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谢小军

市卫生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89*

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马正其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90*

支持重庆率先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马正其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91*

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即征即保和应保尽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马正其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土房管局

92

继续对重庆高校招生计划适度倾斜,扩大库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招生比重。支持重庆高等教育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生均综合定额,尽快达到部属高校水平。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市教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3

大力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重点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健全协作培养、分段培养等技能人才培养方式。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市教委

市劳动保障局

94

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教育部

 

市教委

市残联、市民宗委

95

扶持中医药发展。

卫生部、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农委

96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政策。

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局

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97

健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

国家人口计生委

 

市人口计生委

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98

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

文化部、中宣部、国家文物局、广电总局

 

市文化广电局

市发展改革委

99

推进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展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村文化室建设。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市文化广电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

100

加快体育体制改革和大众体育发展。积极开发健身休闲和体育竞赛市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101

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市劳动保障局

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102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支持开展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

 

市劳动保障局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103

统筹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包括中央在渝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市劳动保障局

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104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

民政部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卫生局

105

加强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对农村敬老院建设予以倾斜支持。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06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逐步将进城稳定就业人员纳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供应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推进改革试验和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14项重点)

107*

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

凌月明

市国土房管局

市农委

108*

继续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国家林业局

马正其

市林业局

市农委

109*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承包方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开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验项目。

农业部

马正其

市农委

市供销总社

110*

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试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率先探索完善配套政策法规。

国土资源部

黄奇帆

凌月明

市国土房管局

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111*

加快重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按照“前期适当集中,后期相应调减”的原则,在近期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试行近两年增加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后几年相应减少年度指标的管理方式。

国土资源部

凌月明

市国土房管局

 

112*

适时将重庆纳入全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证监会

黄奇帆

市政府金融办

市国资委、重庆证监局

113*

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及机制建设,探索发行用于市政基础建设的项目收益债券。

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金融办、重庆证监局、市财政局

114*

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探索设立中外合资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府金融办

115*

设立保险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试点。

保监会

黄奇帆

市政府金融办

重庆保监局

116*

优先考虑在重庆设立全国性电子票据交易中心。

人民银行

黄奇帆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重庆营管部、市国资委

117*

支持期货交易所在重庆设立当地优势品种的商品期货交割仓库。支持在重庆设立以生猪等畜产品为主要交易品种的远期交易市场。

商务部、证监会

黄奇帆

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委

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渝惠集团

118*

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支持开展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贷款贴息制度。

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农业部

黄奇帆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

119*

支持重庆与国际金融组织加强合作,探索并推进统筹城乡改革与发展示范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120*

支持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安监总局

刘学普

市安监局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121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确保各级财政支农投入总量和比重逐年增加,建立健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府投入机制。

财政部

 

市财政局

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

122

拓宽支农资金渠道,强化支农资金整合运用。

财政部

 

市财政局

市农委

123

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金融扶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农业部、供销总社、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农委

市供销总社、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

124

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

 

市建委

市农委

125

支持重庆构建城乡一体的基层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引导科技要素向农业和农村转移。

科技部

 

市科委

市农委

126

创新农工商合作、联营、一体化经营体制,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农业部

 

市农委

市供销总社、市中小企业局

127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尽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

 

市国土房管局

市财政局、市农委

128

加强土地整理工作,支持和指导重庆创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模式。

国土资源部

 

市国土房管局

 

129

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

国土资源部

 

市国土房管局

 

130

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国土资源部

 

市国土房管局

市政府法制办

131

开展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允许1―2家符合相关条件的重庆非金融企业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外管部、市国资委

132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功能完善、平等竞争、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市劳动保障局

 

133

建设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专业化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基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市劳动保障局

市农委、市教委、市中小企业局

134

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力度,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劳务品牌建设。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市劳动保障局

市农委

135

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跨省(区、市)劳务合作机制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市劳动保障局

 

136

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公益性社会事业。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

137

健全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培育各类服务性民间组织。

民政部、中央编办

 

市民政局、市编办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138

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区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制度,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民政部

 

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局

九、加强组织领导(3项重点)

139*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抓紧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支持重庆改革发展的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有关部门要指导重庆编制实施重点领域的改革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方案,保障专项规划与全国规划相衔接,做好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相关部委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相关部门

140*

把中央财政对重庆市建市补助列入中央对重庆的体制补助基数,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对重庆的投入力度,提高重庆市的财力水平。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黄奇帆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141*

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重大政策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

童小平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筹办

市级相关部门

142

有关部门要把重庆纳入本部门已启动或拟开展的改革试点范围,推进实施部市共建协议。帮助重庆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相关部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相关部门

143

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加大对重庆的对口帮扶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相关部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相关部门

144

抓紧制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建立健全改革创新的程序性规范及推进机制。对具有突破性的改革试验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和试验纠错机制,落实风险预控措施,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引导改革试验积极稳妥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筹办

市级相关部门

145

按照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行动计划,尽快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把各项任务分解到有关地方和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把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定期总结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筹办

市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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