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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2.统一招生
  学校招生以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和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等作为前置条件,根据学生所填志愿,按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具体为:
  ①升入第一批录取学校的学生,须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合格及以上,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学科考试合格,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查合格,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3个A等及以上。
  ②升入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3+2”高职班和“五年一贯制”专业的学生,其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全部合格(6个P等)及以上;其他学校与专业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4项合格(4个P等)及以上。
  (四)初三年级时被评为市级或城区级三好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双证或单证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成绩查对
  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办法,由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查对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另行制定。
  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萧山区、余杭区2009年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及办法,由两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附件:1. 200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2. 200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3. 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借读申请表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
加分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杭州市区(指六城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2009年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区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六名获得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三)科技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主要作者,论文一人,发明和技术创新最多三人);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初中组网络应用能力个人项目竞赛一、二等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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