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稿要求
(一)条目构成条目由条头(【】内标题)、条文、撰稿人三部分构成。条头标题要求简明扼要,不用修饰词语,各部分内容需完整齐全。
(二)领导名录盟级单位、盟直各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群众团体、双重领导单位、大中专院校、厂(场)矿企业、旗县市(区)副处级以上担任实职的领导干部。内容包括领导职务、姓名、任离职时间(限于2008年),女性、少数民族需标注。
(三)概况概况为综合条目,主要记述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主要职责等内容。
(四)基础条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用写实的方法,记述2008年主要工作情况,包括发生的新事、大事、要事,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因果关系、重大影响等,一事一条。
(五)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人物主要收录2008年度受到盟、厅、局级(含局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先进模范人物(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奖项及获奖时间等,对获全国奖项者应提供其业绩简介);相关单位提供全国、自治区党代会、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名录,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享受自治区政府以上特殊津贴人员名录等。
(六)大事记选择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具有重大影响的新事、大事、要事、特事等专条编写,要求要点齐全、文字简练。记述国家、自治区及盟主要领导的重要活动,应着重记录其所提出的重要工作思路及所解决的问题。旗县市(区)除依照上述要求撰稿外,还应分别提供所属苏木(乡、镇、场)的基本情况及正职领导名录(职务、姓名、2008年内任离职时间。女性、少数民族需标注)。
四、彩版要求
(一)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纪委、军分区等需提供年内召开的重要会议、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工作及国家、自治区级领导视察工作的图片及文字说明。
(二)党政机关形象宣传。着重宣传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和业绩。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发挥彩版直观、形象效能,快捷传递信息,增加宣传效果。
(三)各旗县市(区)发展、改革情况。着重宣传各地区资源优势、政策优势等。各地政府要积极组织,宣传知名企业和名优土特产品,突出地方经济发展的特色。
(四)企事业概况。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合资、私营企业,凡在我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取得一定成绩、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均要积极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