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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新庄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十、2009年11月30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1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十一、2009年12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1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附件1-2
新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资金保障任务分解2

2009年共需安排约2亿元人民币

  一、2009年3月31日前在日贷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3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日贷资金激活后即按届时建设进度可注入资金量安排。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市财政局 张海涛

  二、2009年4月30日前在日贷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3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日贷资金激活后即按届时建设进度可注入资金量安排。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市财政局 张海涛

  三、2009年5月31日前在日贷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日贷资金激活后即按届时建设进度可注入资金量安排。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市财政局 张海涛

  四、2009年6月30日前在日贷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日贷资金激活后即按届时建设进度可注入资金量安排。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市财政局 张海涛

  五、2009年7月31日前在日贷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日贷资金激活后即按届时建设进度可注入资金量安排。

  责任单位(人):市发改委 黄亚平  市财政局 张海涛

  六、2009年8月31日前在日贷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组织2000万元建设资金到位。日贷资金激活后即按届时建设进度可注入资金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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