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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示范农宅建设阶段

  2009年4月1日――2009年9月30日:完成100户新型示范农宅建设工作,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委政研室、财政局、规划局、农牧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环保局

  (四)示范工程验收阶段

  2009年10月1日――2009年10月31日:组织对示范工程进行验收,交付农户使用。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规划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园林局、交通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提交课题研究成果阶段

  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20日:总结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成果和示范农宅建设工作,修改完善设计方案,编制下发《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通用图集》和《银川市新农村住宅建设质量控制标准服务指南》。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委政研室、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宣传推广阶段

  从2010年1月开始,大力宣传、全面推广第三代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财政局、农牧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环保局

  五、经费安排

  (一)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30万元,其中,课题研究经费30万元, 100户示范工程补助经费100万元(每户补助1万元)。

  (二)示范工程其余建设资金由农户和县(市)区政府筹集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各负其责,强化协调配合。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根据本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任务,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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