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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刘 福 市农牧局局长

  徐庆林 市园林局局长

  刘治全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建军 灵武市市长

  丁建懿 永宁县县长

  方 仁 贺兰县县长

  陈淑惠 兴庆区区长

  袁京平 金凤区区长

  金 花 西夏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蒋珊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政研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和联系沟通等工作。

  市规划管理局:负责组织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专项课题研究,为全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示范建设工程提供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技术指导服务,编制《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设计方案通用图集》。

  市财政局:负责课题经费及银川市和各县(市)区配套资金落实、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示范工程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及验收工作,编制《银川市新农村住宅建设质量控制标准服务指南》。

  市科技局: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农牧局:负责示范庄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督促指导以及沼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园林局:负责示范庄点绿化的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交通局: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市环保局:负责示范庄点太阳能利用的推广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

  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负责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筹措等具体建设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

  2008年11月1日――2009年3月31日:全面启动银川市第三代新农村住宅研究与示范项目,完成实施方案制定、资料收集、课题研究单位委托、方案设计、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委政研室、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宣传动员阶段

  2009年2月1日――2009年3月31日:完成示范点选址、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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