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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周鑫同志“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周鑫同志“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渝府发〔2009〕2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新局面,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周鑫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周鑫,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月生,重庆市涪陵区人, 199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涪陵区公安局敦仁派出所副主任科员,一级警司。周鑫同志从警以来,战斗在公安基层第一线,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无私奉献。他曾荣记了个人三等功,先后10余次受到嘉奖、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年度优秀公务员。2009年2月20日20时许,连日加班的周鑫同志正准备乘车回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邵某正持刀行凶。为保护群众免受伤害,周鑫同志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亮明警察身份,只身上前与歹徒进行殊死搏斗。搏斗中,周鑫同志被凶残的歹徒连刺数刀,身负重伤、血流如注。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周鑫同志仍英勇顽强,奋力追捕犯罪嫌疑人44米,最后倒在血泊中,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光荣牺牲,献出了年仅30岁的宝贵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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