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江河湖库渠绿化任务为27401亩。其中:北安市5383亩;五大连池市2635亩;爱辉区2972亩;嫩江县1686亩;孙吴县13167亩;逊克县1558亩。
7.城镇绿化。加大城市、乡镇的综合整治力度,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实施拆墙透绿、搬企增绿、见缝插绿,大力扩充绿地。城市、乡镇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庭院、居住小区都要实施高标准绿化。
全市完成城镇绿化面积2358亩。其中:黑河市区城市绿化555亩;北安市529亩;五大连池市180亩;嫩江县555亩;孙吴县404亩;逊克县135亩。
8.“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主要用于绿色通道、村屯绿化、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水土保持项目。
全市“三北四期”防护林林建设任务为81000亩。其中:北安市16000亩;五大连池市30000亩;五大连池风景区30000亩;嫩江县5000亩。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区域内的造林绿化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区域内的造林绿化工作。要逐级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造林绿化的安排部署、组织推进等工作。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绩效工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划设计,科学指导,严管严查,保证造林绿化质量。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 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和各项工程资金安全使用。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对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经济发展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营造有利于造林绿化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群众义务植树和群众性的“绿在身边,‘城镇进四园,农村绿四旁’绿化美化活动”(进四园:进社区、进校园、进场院、进家园;绿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号召全市干部职工和各界群众踊跃参与造林绿化活动。要积极开展以“建设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关注森林”活动。
(三)政策引导,活化机制。要大力发展私有林和民营林,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主体的林业发展格局。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国有、集体、个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均享受国家和省相关造林资金补助政策,对非公有制集体、企业、个人以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参与造林的,优先安排造林地块,明确造林时限,并按照林地权属,自主确定效益分成比例。积极维护林地经营者合法权益,对成林地块及时颁发《林权证》。林权所有者在承包期内,可以对林木进行拍卖、抵押、流转等,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可以依法合理利用林地和林木资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和森林旅游业等,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