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培起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韩建英 市国税局副局长
姜智奇 市地税局副局长
魏 征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赵继放 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沧州市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云周同志兼任。
附件2:
沧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任务目标分解
根据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的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机关、单位、行业系统任务目标如下:
(1)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的各部(委)、办、局用语用字和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内外用语用字,分别由市委机关党委、市政府机关党委负责检查落实。
(2)市文明办负责本单位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并负责将规范用语用字作为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之一。
(3)市人事局负责本机关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并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公务员录用、考核的内容之一;协助市语委组织开展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4)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新闻媒体单位的用语用字检查落实。沧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分别负责对本机关用语用字和沧州广播电台、电视台、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及副刊、沧州广播电视报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组织开展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文字应用规范知识培训。
(5)市商务局负责本机关和坐落在城区的商业、企业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
(6)市文化局负责本机关和博物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及坐落在城区的出版、印刷企业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
(7)市文联负责对市书法协会会员进行用字规范化知识培训。
(8)市交通局负责本机关和坐落在城区的所属单位及长途汽车站、市内所有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身广告等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
(9)市卫生局负责本机关和坐落在城区的其所属单位及市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等医疗单位及医院所属分院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
(10)市旅游局负责本机关和坐落在城区的旅行社、星级宾馆(包括市政府招待处)、星级酒(饭)店及其管理、服务人员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
(11)市建设局负责本机关和坐落在城区的其所属单位的用语用字及公共设施、广场(包括艺术中心)、公园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