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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市政府国资委系统2009年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传承奥运精神,不断提升国资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积极传承和弘扬人文奥运精神,进一步巩固奥帆赛、残奥帆赛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着力推动国资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认真组织开展“迎全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市迎全运倒计时200天、100天主题宣传和全民体育健身月等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为第十一届全运会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广泛开展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巾帼服务队、关心下一代、无偿献血、“爱心飞扬”慈善关爱等群众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窗口单位参加“让窗口靓起来”和“文明畅通示范工程”活动,积极参与新一轮“文明示范窗口”评选活动,不断完善服务标准,明确服务规范,加强教育管理,全面提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大国资委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度,根据新修改和完善的全市文明单位考评细则,有针对性地解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弱点问题。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督查制度,聘请有关企业人员担任国资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督查员,及时反馈和查纠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发挥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学习与交流。注重拓展军警民共建渠道,进一步完善共建机制,努力提升共建层次。以迎接海军建军60周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思想拥军、文化拥军、科技拥军等活动,着力营造和谐浓厚的军警民共建氛围。
  按照全市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结合企业性质和特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系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以“塑造美好心灵、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企业报刊、内部广播、黑板报、局域网等载体,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交通、文明礼仪、爱岗敬业、尊老爱幼、志愿服务、高效优质服务等风尚。积极组织参加“感动青岛十大人物”和“文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用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引领国资委系统文明风尚建设。根据“创城”工作责任分工,加大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汽车站、公交站点和服务窗口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搞好厂区、员工宿舍的卫生维护和美化亮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创城”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际行动为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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