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妇儿工委办关于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工作的通知
(闽卫疾控发明电〔2009〕2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妇联、妇儿工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闽卫疾控〔2008〕151号),我省定于今年3月1日至10日对8月龄-14岁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为了督促各地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前期准备工作,经研究,定于2月下旬对全省各地麻疹强化免疫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现将《福建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福建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工作方案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妇儿工委办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福建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目的
全面了解我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督促各项准备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督导内容
(一)组织机构管理:成立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制定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召开会议部署、责任制落实及部门配合等情况。
(二)经费保障:省级下拨经费到位情况,经费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学校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包括按班级调查摸底和宣传情况,校内接种点的设置、现场组织和人员培训等情况。
(四)宣传发动情况: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情况;各类宣传画、宣传单发放、张贴情况;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准备情况。
(五)其他准备工作:技术培训、调查摸底、接种点设置、疫苗等物资的管理情况等。
三、督导方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核对报表等方式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