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甘政办发〔2009〕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进一步扩大内需,充分发挥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结合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一)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制定科学规划,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2009年、2010年再新建和改造农家店4000-7000个,商品配送中心30-50个,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县区、乡镇、行政村覆盖率分别达到90%、70%和50%以上。
(二)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比例和品种,降低经营成本,让利消费者。
(三)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医药等网络的结合,实现“一网多用”,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四)积极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围绕我省马铃薯、洋葱、中药材、高原夏菜、苹果等特色大宗农产品销售,加快“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在重点产区建设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等设施建设。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
(五)加强农产品冷藏保鲜存储设施建设,延长产品销售期。引导和鼓励农产品经销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存储设施(冷藏库、恒温库、简易库)建设,挖掘储存潜力,扩大储存规模。建立大型冷藏保鲜设施和民间土法保鲜相结合的农产品购销存储体系,提高农产品储存保鲜质量,均衡上市,“旺吞淡吐”,延长销售期,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帮助农民丰产增收。
(六)鼓励我省农产品加大外销力度。积极参加或举办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对外推介、展示、展销活动,提高我省农产品知名度,开拓我省农产品外销规模。组织农产品经销企业逐步开拓中亚、东南亚等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