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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人口再生产规律,2009年4月即进入2010年人口计划实施阶段,为确保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控制人口数量的压力很大,到2010年末能否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总人口控制在620万以内,将直接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人口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切实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布局,纳入重大事项督查和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扎扎实实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今年,要以纪念建国60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人口计生工作30多年来的经验和规律,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计划生育国策再教育,进一步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促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010年全市人口形势不容乐观,预计出生人口7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净增3万人左右。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防止低生育水平反弹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严防违法生育。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继续加强人口计划调控,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名人、富人等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问题,强化党纪政纪、社会声誉、经济信用和社会舆论等手段约束力,遏止一些地方生育水平反弹的势头,确保生育公平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大力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解决“三农”问题与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相结合,倡导“少生优生、文明富裕、健康和谐”的婚育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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