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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棉花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7.促进订单生产。引导棉花加工企业和纺织企业与高产创建活动合作,实行订单生产,促进产销衔接,示范片力争实现100%订单生产。
  四、承担单位与任务分工
  山东省农业厅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领导,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牵头整合社会资源,组织有关科研、推广单位、企业和农户共同参与高产创建活动;制定总体方案及组织落实;开展对技术骨干(师资)的培训,组织专家巡回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
  各项目区县(市、区)农业局(棉办)负责本区域内高产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组织县(市、区)乡级农技人员和示范户的技术培训,高产攻关田、示范田落实到户、到田,技术和物资服务到位,确保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棉种企业等负责提供棉花高产新品种和品种的栽培技术要点,并参与高产创建的技术指导。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和技术小组
  省和各级成立棉花高产创建活动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省领导小组由农业厅王培泉副厅长任组长,厅财务处、生产处、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赵洪亮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市农业局(棉办)、项目县(市、区)农业局(棉办)逐级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省及各地项目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协调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省技术指导小组由省、市棉花专家组成,依托省农业专家顾问团棉花分团,省棉花学会、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棉花研究中心的专家、负责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培训、验收、项目技术总结等。有关市农业局(棉办)及项目县(市、区)农业局(棉办)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组织验收、总结等工作。
  承担项目的县(市、区)建立的相应的组织,要注意吸收项目区中相关乡(镇)领导和技术骨干参加。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
  项目区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报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和所在市农业局(棉办)备案。项目区各县(市、区)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细化技术措施和人员配备,高产创建田块要落实到乡、村和农户。省厅与项目县农业局(棉办)签订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责任明确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实施。同时,项目县(市、区)要明确一名联系人和县、乡技术负责人,负责材料上报、联络工作和技术指导。省、市棉花专家实行分片、定点技术责任制,确保技术起点高,技术到位率高。
  (三)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1.建立资金管理档案。各项目承担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财政有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预算使用资金,实行专账支付。
  2.建立项目区农户、地块档案。万亩示范片内,以村为单位记录有关地力、品种、技术情况,10亩高产攻关田要详细记录地块位置、种植品种、种植基础、承担任务人员、主要技术措施及实际产量。
  十亩高产攻关田、百亩高产展示方、万亩示范片,都要用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位置树立相应的标牌,便于观摩学习。
  3.建立项目实施档案。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用图片、文字、影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为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提供依据。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
  各高产创建县(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按照农业科技入户培训和指导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做到万亩片有技术专家、千亩方有技术骨干、百亩方有技术标兵、十亩高产攻关田有主管技术人员的高产创建要求;要组织专家深入创建点,开展棉花苗情、墒情、灾情和病虫情况调查,及时采取田间管理措施,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不断提高项目区农技人员和棉农的科学植棉水平。
  (五)搞好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
  承担项目的县(市、区)农业局(棉办)要加强材料收集,建立活动档案,做好工作记录,抓好总结交流,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省农业厅将在关键生产环节抽调人员进行检查督导。
  各项目县(市、区)要于2009年9月上旬,对示范片、示范方、攻关田棉花产量进行初步测产,及时上报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省厅将根据测产情况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进行验收,根据需要,对高产攻关田进行测产。11月20日前各项目单位要写出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并报送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
  六、具体进度安排
  高产创建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2009年2~3月,省农业厅制定方案,健全组织,细化措施,编印技术资料,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有关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培训技术骨干。各示范县(市、区)农业局(棉办)制定、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初步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从2009年3月底前,攻关、试验用新品种供应到位。各示范县(市、区)农业局(棉办)要落实好核心攻关示范田地块,与承担任务农户见面,制定攻关技术规程。完成县乡级农技人员和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做好良种、机具、化肥等备播物资准备,搞好各项备播准备。
  第三阶段:从2009年4月至5月,省农业厅组织好关键生产环节的巡回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各示范县(市、区)农业局(棉办)组织科技人员进行棉花播种和保苗技术的指导和服务,召开现场会,把好播种质量关。在攻关田和示范片设立固定宣传标牌。
  第四阶段:从2009年6月初~8月,省农业厅组织好关键技术环节的巡回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组织跨县(市、区)现场观摩与交流。各项目区县(市、区)农业局(棉办)组织开展以施肥、浇水、病虫草害防治等为重点的棉花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搞好技术记载和资料整理。在棉花生长中后期增设临时性标示牌,便于观摩学习。
  第五阶段:从2009年9月初~11月,各项目县进行产量初测,省农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高产攻关田、百亩、千亩示范方、万亩示范片进行测产验收;进行项目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和完善棉花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组织评比表彰,并提出进一步示范推广的意见。有关县(市、区)农业局(棉办)及时上报项目总结材料,对参加项目的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和示范农户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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