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函〔2009〕6号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继续执行数字证书服务价格并更新相关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局湘价函[2007]72号文件执行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展数字认证服务应坚持企业与个人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在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你公司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明码标价,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三、本批复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
湖南省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
金额单位:元
类别
| 证书类型
| 开户费
| 年维护费
|
基
本
费
用
| 个人证书
| 个人身份证
| 80
| 30
|
单位证书
| 企业或机构身份证书
| 500
| 300
|
企业或机构安全
电子邮件证书
| 60
| 50
|
服务器证书
|
| 2000
| 800
|
代码签名证书
| 个人代码签名证书
| 100
| 40
|
企业代码签名证书
| 800
| 300
|
无线应用证书
| 支付网关证书
| 2000
| 1000
|
无线应用客户端证书
| 200
| 30
|
证书应用费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