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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2009)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函〔2009〕6号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继续执行数字证书服务价格并更新相关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局湘价函[2007]72号文件执行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展数字认证服务应坚持企业与个人自愿委托的原则,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在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后方可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你公司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明码标价,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三、本批复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
  湖南省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

  金额单位:元

类别

证书类型

开户费

年维护费

个人证书

个人身份证

80

30

单位证书

企业或机构身份证书

500

300

企业或机构安全

电子邮件证书

60

50

服务器证书

2000

800

代码签名证书

个人代码签名证书

100

40

企业代码签名证书

800

300

无线应用证书

支付网关证书

2000

1000

无线应用客户端证书

200

30

证书应用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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