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13、进一步完善农村改革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全市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市委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三农”工作。充实和加强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机构建设,配强班子,充实人员,完善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14、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积极申报全省统筹“城乡一体”发展试验区,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从更高层次推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制度和体制。先行建立“三个集中”整区推进试验区:选择一个区,整体开展工业向园区集中推动新型工业化;农民向城镇集中推动新型城镇化;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试验示范工作,通过“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探索我市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
15、切实加大对农村改革发展的投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引导要素资源合理配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6号文件“四个明显高于”的要求,切实增加财政投入,强化农业基础建设。2008-2012年,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即:“产业提升”工程,建成一批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351强龙”工程,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科技兴农”工程,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农业基础建设”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村庄整治”工程,加快偏远地区农村改貌;“整村推进”工程,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
16、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切实提高全市依法用地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依法用地的意识,分期分批组织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律知识培训班。建立四级违法用地预防网络体系,健全市、县(区)用地审批、利用、监察动态机制,保证依法合规用地。切实加强土地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公开曝光查处力度,严格查处违法用地案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土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规定,从机制上保障依法合规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