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管理机制科学健全。逐步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集现任、离任、后备于一体,选、育、管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责、权、利相一致的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机制,科学规范村级干部队伍的管理。
二、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内容
(一)选优配强班子,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
1、科学设置职数。坚持“控制总量、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合理定员”的原则,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可选配4名村级干部;人口在3000至5000人的村,可选配4-5名村级干部;5000人以上的村,可选配6名村级干部。逐步扩大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范围,不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
2、严格任职标准。村级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政治素质高,能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法制观念强,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依法行政,带头履行各项义务;坚持党的宗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办事公道,不搞宗族派性,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思想观念新,创新意识强,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有较强的领导发展能力;任职年龄,男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一般在50周岁以下。新进村“两委”班子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拓宽选配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营企业负责人中选拔村级干部。继续坚持定期从市直、县(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加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力度。在完成省下达选聘任务的同时,市里有计划开展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聘工作,与省选聘生实行同管理、同待遇、同考核。注重加强对选聘生的培养、使用,一届内村“两委”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选聘生接任;县(区)在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时,可以在政策上向选聘生倾斜。
4、创新村级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方式。逐步打破行业、地域和身份等界限,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大胆使用党员中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思想解放、作风民主、能带领群众致富的经济“发展能人”担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各县(区)应积极采取大村带小村、强村帮弱村等方式,试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跨村任职或兼职,条件具备的可跨乡镇到村任职或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