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防汛抗旱会商中心信息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09〕199号)
省水利厅:
《关于申报省防汛抗旱会商中心改造工程立项的函》(陕水规计发〔2008〕33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省防汛抗旱会商中心位于省水利厅北办公楼五层,使用面积不足150㎡(含机房50㎡)。目前,会商中心存在会商室面积小且结构不合理,网络系统设备老化、性能下降等问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防汛抗旱工作,同意对省防汛抗旱会商中心进行改造。
二、同意将省水利厅北办公楼七楼(顶层)改造为新的会商室,建筑面积266㎡,将现有会商室改造为新的网络设备机房;配置数字智能会商系统;更新原有电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