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办〔2009〕10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压力最大、困难最多、任务最重的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这一主题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搞活房地产市场,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深入解决住房问题;抓住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深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规划龙头地位,强化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创造宽松的行业发展环境,加快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注重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的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围绕刺激需求、促进开发、优化环境三个重点,推动市、县、镇三个空间联动,使房地产业改善民生、建设城市、拉动经济三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调整住房结构,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活跃二手房市场,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解决无籍房问题。创造宽松环境,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盘活沉淀资金,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个贷发展。二是继续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改造城市棚户区和危旧房600万平方米,新建房屋面积1300万平方米。各地要组织落实新的棚户区改造地块,抓紧编制规划和改造计划。强化工作机构建设,搞好力量配备,落实好部门责任。继续执行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总结三年来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规划设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工程质量、回迁安置、设施配套、物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继续开展廉租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继续新建80万平方米廉租房,解决2万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同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4万户。并按国家要求,将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启动国营地方农林场廉租房建设试点,计划解决2万户。积极筹集建设资金,采取新建、配建、收购等方式解决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各地要结合棚户区改造,解决一部分廉租房问题。四是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林业、煤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