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活动。
支持已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与国际跨国巨头竞争,研发攻关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成国际级的跨国企业。引导已成为国内行业龙头的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的优势地位,并积极支持其开拓海外市场。筛选一批发展前景突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实施重点跟踪服务,加强深圳自主创新的后备力量。
2.加强基础技术研究与开发。
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持力度,探索与周边高校的资源互通、联合培养、合作研发,提高科研成果的原创能力。与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院所及企业建立联合研发机制,组织开展前瞻性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积极参与和跟踪国家在科技和产业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重大攻关项目。资助国家级和省市级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与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到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及博士后工作站。
3.实施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
落实《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2010)〉的通知》(深府〔2005〕214号),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以行业协会为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高企业应对WTO/TBT能力,以有效保护企业创新权益。实施专利战略,推进“三大转变”。专利保护从离散保护向组合专利保护转变,专利申请从国内申请为主向国内外申请合理布局转变,专利类型向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并举的发展转变,制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4.加大工业产业技术改造力度。
逐年扩大产业技术进步资金规模,调整资金支出结构,重点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并延伸使用于特色工业园信息化项目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奖励、技术中心后续支持等。
(五)对空间布局调整的政策。
1.强化工业合理布局导向机制。
属于深圳市优先鼓励类产业或改造提升类产业的,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实施空间集聚引导。对有空间集聚需求,具有产业发展基础优势,但目前还分布比较分散的产业,在未来工业发展用地和旧工业区改造项目中优先引导集聚发展。
2.加快老工业区整合改造。
加快老工业区整合改造,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把土地利用的重点从开发增量转向盘活存量。借鉴国内兄弟省市建设特色工业园的经验,结合工业区升级改造,将园区周边的零散工业用地实施整合,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工业园区,为优势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配套环境。加快《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制订工作,大力推动旧工业区改造试点,协调解决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的产权问题,实事求是地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创新解决历史问题,促进旧工业区改造升级。
3.整合利用好原居民合法的土地厂房资源。
对原居民合法的土地厂房实施“腾笼换鸟”和“换笼换鸟”战略,提高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的积极性。参照城中村改造办法,出台政策由市区两级政府资助实施原居民工业园区改造样板工程。通过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产业档次,提高土地容积率,提高租金收入,从整体上将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与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关联,带动和引导各村(社区)集体所拥有的老工业区进行更新改造和产业置换,促进产业升级。
4.加快重污染企业集中进园。
加快引导属于我市支柱产业的配套产业且需要适度保留和发展的污染企业尽快进入工业园区或基地,统一治理污染和监督管理,以破解我市重污染行业环境管理难题,推动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产业优化升级,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发展。
(六)对重点发展项目的政策。
1.改革招商方式加快引进重大项目。
改革招商方式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项目,以思想大解放促进重大项目新突破。研究制定在工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下引进重点项目的招商改革方案,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引进一批对工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变“招商”为“选商”,集中资源,按照产业导向和产业链缺失情况进行“选商”。由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科技信息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招商的标准和方向,由规划部门根据招商标准和项目落实规划选址,国土房产部门会同区政府负责土地清理,招商部门根据确定的招商目标和选址进行定向招商。
2.建立资源共享项目信息平台。
建立市区两级政府资源共享的工业项目信息平台,形成工业项目信息搜集、筛选跟踪、上报落实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重大项目信息源源不断、多中选优,加快促进工业项目的落地、投产、达产和达效。
3.加强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在完善目前市重大项目管理体制基础上,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市区政府领导带头定期到重点企业调研,现场协调解决问题,保证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提高投资效益。
4.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扶持。
对我市企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亿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
5.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根据产业发展阶段和企业实际需要合理调整用地规划,适当增加“十一五”期间的产业用地规模,统筹规划一批产业用地,确保高端制造的关键环节和新兴产业扎根深圳。加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对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进行适度倾斜。加大对闲置工业用地的检查清理力度,尽快盘活存量土地,为工业投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七)对工业结构调整的保障政策。
1.调整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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