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构筑工业结构高级化战略支撑,着力打造高新技术、先进制造和传统优势产业三个大类、二十个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四)技术结构调整内容。
以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为重点,建设十大技术创新体系、推广应用五大先进适用技术、争取五大关键共性技术实现重大突破。
十大技术创新体系:通信设备制造技术创新体系,数字视听技术创新体系,半导体制造技术创新体系,光电子和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创新体系,微电子设计、工艺和装备技术创新体系,新材料新能源技术创新体系,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体系,医疗器械制造技术创新体系,精细化工技术创新体系,汽车电子技术创新体系。
五大先进适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管理(CAPP)、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和企业资源计划(ERP)。
五大关键共性技术:精密制造技术、仿生制造技术、清洁制造技术、制造信息技术、质量与可靠性技术。
(五)空间布局调整内容。
以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和专业化分工协作,同时为产业结构高级化发展腾换空间并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
市内产业布局。细化“一核、三片区、九基地”的工业总体布局规划:特区内利用毗邻香港的有利条件,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都市型产业的研发设计,将核心区建设成为区域性的创意研发基地、总部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中心;东部先进制造业片区发展为清洁能源汽车、电子装备及化工基地,同时促进家具、自行车、汽车电子等产业的集聚;中部先进制造业片区发展为电子通讯设备制造基地,加快小家电、服装、玩具、工艺礼品等产业的集聚;西部先进制造业片区发展为电子及新材料生产基地,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加快模具、内衣、钟表等产业的集聚,大力发展游艇和船舶修造业。
市外产业布局。目前深圳已经在粤东和泛珠三角地区布局建设了10多个深圳产业(转移)园区,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11号),以粤东地区为基础,加快形成以深圳为核心的产业梯度圈层结构,构筑“大深圳制造”工业体系,扩大深圳工业的辐射影响范围,把深圳建设成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研发创新基地,形成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生产管理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
(六)重点发展项目和产业集群。
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重点抓好事关全局的重点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若干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项目。加大高端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强力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贸工局、科技信息局及各区政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优先鼓励类产业目录,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节能及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每年筛选公布一批重点支持发展的工业项目。
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按照现有产业规模和发展趋势,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三大领域争取形成20个增加值超百亿并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十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计算机及软件产业集群、通信设备产业集群、数字视听产业集群、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集群、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产业集群、化合物半导体产业集群、新型储能材料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光机电一体化产业集群。
六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数字化装备产业集群、汽车电子及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精细化工产业集群、环保节能产业集群、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军工产业集群。
四大优势传统产业集群:电气机械及器材产业集群、黄金珠宝产业集群、服装产业集群、印刷产业集群。
三、促进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依据深圳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目标方向,为了保障工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推进,制定以下促进深圳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一)对行业结构调整的政策。
1.促进优先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
一是按照国家、广东省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要求,落实国家、广东省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核、信贷支持、关税减免等方面对优先鼓励类产业予以引导和扶持。
二是对优先鼓励类产业优先安排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项目用电,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给予一定的研发资金扶持,保障企业人才需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进行重点跟踪服务,促进优先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
三是利用科学的产业规划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带、先进制造业总部基地、产业集聚基地、特色工业园区等优势载体,大力实施产业链定向招商,强化上下游配套,引导优先鼓励类产业集聚,培育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四是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上市公司、工业百强企业、出口百强企业和中国名牌企业,其增加值当年增长速度达20%以上的,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五是市财政在各产业专项资金中对获得军工项目扩试费、预研费、技改资金等国拨资金的企业给予相应资助,对企业获取军工资质认证、引进军工高端人才、拓展市场、推进军工产业园区建设和引进军代表室等工作给予支持。
六是积极推进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中长期贷款增信平台工作,扩大“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池”的企业数量。对加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池”、交纳互保金的企业中长期贷款,政府积极帮助其调控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