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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食品行业节水工程。在淀粉、酒精、味精和柠檬酸等发酵产品生产中推广采用取水闭环流程工艺。推广高浓糖化醪发酵、高浓母液提取和多效浓缩工艺。对酒精、啤酒、罐头等制造业推广节水和冷却新工艺技术。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7项。
  机械行业节水工程。改直流用水系统为循环用水、循序用水或串联用水。推广含酚、电镀、含铅等废水处理回用技术、逆流漂洗技术、提高污废水回用率,积极推广全排放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到2012年,实施节水减排示范工程14项。
  (3)节水型城镇建设。积极推进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区、节水型院校、节水型企业活动;积极推广节水型器具使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全面强制推行节水型器具;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提高供水输配效率,近期对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到2010年,太湖流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2%,到2020年,太湖流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大于10%;统筹城镇排水系统布局,完善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系统,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居民小区中水利用工程。到2012年共实施24个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其中:无锡市8个,苏州市11个,常州市3个,南京市2个。
  (4)节水政策措施。实行企业定额用水和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制度。支持鼓励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对“零排放”和少排放企业免征或减征相关费用;鼓励非传统水源利用,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利用,对节水形成的减排绩效实行考核奖励政策;落实国家规定的节水减排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制定阶梯式水价和差别水价,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优惠中水价格。
  (十一)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1.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1)主要任务。按照统一的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标准、统一布点、统一方法和统一发布,建设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在现有的监测站网基础上,通过升级改造,增建必要的新站网,在国家整体监测体系框架下,构建我省太湖流域统一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省级水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省自动监测站建设要与国家控制断面、太湖局监测断面(监测点)、中科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监测点所建设的自动监测站进行衔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投资与效用的最大化。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建设太湖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在流域内省市县(区)行政交界断面、主要入湖河流、调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202个,其中新建190个,改造12个。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太湖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规划》,启动江苏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建设。
  实施太湖流域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无锡、苏州、常州及镇江分局水质监测化验室升级改造工程,有效提高对太湖流域调水沿线、太湖湖体和主要水源地、环太湖出入河道及苏南运河等重要水体水质、水量的监测化验能力。
  建设太湖蓝藻预警监测系统。一是配置太湖湖体应急监测船和环湖巡测应急监测车,加强太湖湖体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二是建设太湖野外水质与蓝藻综合观测站,配备蓝藻生命观测系统。三是建设太湖湖体浮标站和预警站。四是建设太湖流域遥感实时数据接收与解译系统。
  建设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环保、水利、气象、农林、建设、渔政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部门间数据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系统应用平台建设,包括功能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代码编制和系统调试部署。二是数据资源建设,包括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规范化整合,数据管理和维护。
  2.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1)主要任务。建立省、区域、县三级分布式、层次式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信息专网,开发并应用LIMS等决策及管理辅助系统,全面提高整个监测系统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农业面源污染产排污监测网。加强湿地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太湖流域的湿地保护、恢复以及管理水平。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农业面源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设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省级中心监测站1个,省级重点区域站5个,重点县级监测站16个,省级太湖农业湿地监测中心站1个。针对农村生活污染源、种植业径流小区、畜牧业污染源,建设一批省级农业面源野外监测点。
  建立省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信息平台,实现覆盖太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数据的快速采集、审核、传输、反馈,以及对农业面源污染的预测预报。
  3.湿地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加强流域内湿地生态环境动态监测能力,对湿地进行监测和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根据湿地生态系统的分布特征和内在特性,在无锡、苏州、常州适宜湿地区域,建设3个流域湿地监测站,建设监测用房,配置必要监测设施设备。
  (十二)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由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复杂性,尚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所以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水污染问题,必须坚持“科技治太 ”的方针,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应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解决太湖治理实际过程中存在的治理难点及重大问题,加强对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重点项目技术攻关和水专项已有成果的推广应用。
  1.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围绕当前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需求,选择一批技术成熟、治理效果好、有推广基础、能够落实的应用技术,作为综合治理的重要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太湖水污染治理水平。
  (1)城镇生活污水氮磷深度处理提标改造示范工程。根据省建设厅研究出台的《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氮磷处理提标改造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科技示范工程,推广城镇污水氮磷深度处理等关键技术的应用,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2)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有机肥生产和废水处理示范工程,中小型养殖场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的示范工程。(注:发酵床生态养殖技术 ZL200610096358.0)
  (3)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塔式蚯蚓生态滤池、毛细管渗滤沟处理模式、人工潜流湿地生态床处理模式、复合生物装置处理模式、土壤植物-稳定塘处理模式等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注:1.塔式蚯蚓生态滤池、毛细管渗滤沟处理模式。南京大学“十五”863课题,发明专利CN1235817C,实用新型专利CN2707745Y。2.人工潜流湿地生态床处理模式。江苏省科技厅成果鉴定,鉴定编号:苏科鉴字〔2006〕第895号。3.复合生物装置处理模式。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专利号CN1042090、专利申请号ZL200710135011.0。4.土壤植物-稳定塘处理模式)
  (4)建设农业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农业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专项课题的技术成果。(注:“用于农田污染控制的生态拦截型沟渠系统及其效果”,国家科技部“十五”重大科技专项资助项目·2002AA601012; “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长江中下游水稻土区沃土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江苏)”专题·2006BAD25B07-03; IPNI合作项目“集约化耕地养分非均衡化调控技术研究”·JIANGSU-10;国家支撑计划“长江三角洲集约化农田循环生产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5)建设水葫芦种养及净化水质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基于水体修复的水葫芦种植及资源化技术研究与示范(BS2007117)” 的省太湖专项技术成果。
  (6)建设利用水葫芦、污泥、蓝藻、畜禽粪便、秸秆制造有机肥技术示范工程,推广有关资源化利用专项课题研究的技术成果。(注:国家科技部攻关项目“规模养殖场粪便生物处理技术研究”·96-015-01-03;科技部水治理专项‘863’“生活垃圾及农业废弃物处理技术与示范工程”·TK-2,2002AA601012-02;国家环保部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编号:2007-S-053,证书编号200)
  (7)蓝藻打捞及藻水分离技术推广与应用;建设蓝藻打捞及藻水分离示范工程,推广运用有关藻水分离技术成果。(发明专利:防治水华爆发及水体富营养化的水-藻自体循环站,200710055795.4;囊内脱水技术处理蓝藻浆的工艺,200710066251.X;蓝藻浆脱水处理工艺,200710066082.X;气浮除藻法,200810058076.4)
  (8)湖底清淤、淤泥固化及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实施太湖流域底泥固化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有关淤泥固化和处理方法及专利成果。(发明专利:淤泥固化土的施工方法·200610040093.6;利用太湖淤泥制砖的方法·2006100400940;复合型淤泥固化材料·ZL03113373.8;实用专利:淤泥固化处理机·ZL200420028026.9)
  (9)生态湿地建设与恢复关键技术示范。积极推广现有生态湿地建设与恢复的专利成果,提升太湖流域河道、湖泊等主要湿地的污染削减能力与污染物吸纳容量,改善其水环境质量。(注:1.入湖河道生态修复与污染削减功能重建集成技术,ZL200310106558.X,ZL200610039345.3,ZL200610161292.2;2.湖滨带湿地重建与污染削减功能恢复集成技术,ZL20041 0041089.2,ZL200610039342.X,ZL200610161292.2;3.湿地植物工具种大规模扩繁与快速建群集成技术,ZL200310106559.4,ZL200410013848.4,ZL200410065474.0,ZL200410014210.2,ZL200510065450.X,ZL200510040376.6;4.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构建与功能强化集成技术,ZL200610161292.2,ZL200610039343.4,ZL200610039342.X等)
  (10)建设工业节水技术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机械等八大行业中适用的节水科技成果,促进节水减排。
  2.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开展与太湖综合治理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和技术研究,指导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包括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性研究和关键应用技术攻关。
  (1)基础性研究项目。围绕太湖水污染治理的重大科学需求,系统收集分析国内外湖泊,特别是太湖污染形成机理与控制方法的研究成果,开展基础性工作和应用基础研究,弄清基本规律,取得科学数据,建立基本模型,为太湖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主要包括以下8个项目:太湖富营养化形成及消除机理研究,蓝藻生长暴发规律及控制研究,太湖流域水环境容量及阈值研究,水体氮磷沉积及消除机理研究,清淤工程对太湖水质影响研究,氮磷污染贡献率分析技术及“湖泛”发生成因研究,平原河网、湖泊水体生态修复和水资源综合配置技术及植物系统去除氮磷作用的研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监测计划、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产业技术政策等基础性研究工作。
  (2)应用技术攻关项目。围绕当前太湖流域水污染处理和蓝藻防治的重大技术需求,开展太湖污染防治关键技术装备的攻关和应用研究,为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主要包括以下8个项目:饮用水深度处理和应急达标处理工艺研究,不同类型工业废水处理技术与工艺研究,城镇污水氮磷深度处理技术与工艺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工艺研究,主要污染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究,机械化生态清淤改进技术研究,移动式藻水分离设备及技术攻关研究,“湖泛”监测、保障饮水安全应急处理措施的研究。
  3.国家水专项已有成果的推广应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简称水专项)是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设立的重大科技专项之一,根据太湖流域综合整治的实际需要,选择国家水专项中一些已成熟的科技成果,进行研究和推广应用。
  四、投资匡算与效益分析
  根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以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分步推进为原则,全省共安排十大类主要工程和项目,总投资为1083.11亿元。项目投资均为参考投资,方案实施时需要重新核定。
  (一)投资编制依据
  1.在建项目和已立项项目按照有关设计文件和批复文件计列。
  2.已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的项目,按项目建议书估算投资计列。编制依据基本按有关行业投资估算办法和取费标准执行。
  3.其他没有开展前期工作的拟建项目,根据地方上报投资,依经验类比适当调整。涉及面广、项目多的同类工程,参照行业和地方投资估列。
  4.已在相关规划中编列的项目,参照原成果计列。
  5.项目近远期投资安排,在全面考虑有关部门编制行业规划基础上,充分考虑资金年度投入强度及可行性。
  (二)总投资匡算
  1.总投资及构成。本方案重点项目总投资为1083.11亿元,各类项目分别参见《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重点治理项目汇编》(见附表3),其中,583.74亿元已列入国家总体方案。
  (1)按项目类别划分,饮用水安全等十二类项目投资(见附表1)。
  (2)按行政区划分。无锡市项目252.91亿元、苏州市项目334.65亿元、常州市项目155.60亿元、镇江市项目63.86亿元、南京市项目10.23亿元、跨行政区项目265.85亿元(见附表2)。
  (3)按近、远期划分。近期投资804.82亿元,远期投资278.28亿元。
  2.筹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根据治理事权划分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资以地方投入为主,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对水环境治理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落实方案项目建设资金。在国家补助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类别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支持重点以环境改善效益明显和需要政府扶持、引导为主的项目。
  3.对照国家总体方案新增项目及投资。
  (1)根据我省太湖治理的实际需要,并依据2007年9月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将我省太湖流域实际治理范围扩大到上游的“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行政区内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所在区域”,该地区也是影响上游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区域。
  (2)根据国家总体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总体方案中治太项目的实施,确保近期年度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削减目标的实现,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对近期实施的部分重点项目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省级实施方案对国家总体方案的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补充增加了乡镇污水处理厂、主要出入湖河道及乡村河网整治、生态湿地建设、调水引流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项目,共增加工程项目976个,总体上增加投资约500亿元,突出了上游地区和15条主要入湖河道所在区域的整治,污染源控源截污项目投资占实施方案总投资的60%以上。
  (三)投资效益分析
  《实施方案》实施后,对改善水环境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系统功能增强,二是污染物总量的削减。
  1.生态系统功能增强。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林建设、水体生态修复、生态拦截、环太湖河道整治工程、河湖清淤等生态修复措施,可恢复和重建水生生态系统,有效提高对污染物吸收分解净化能力和水源涵养能力。“引江济太”工程实施后,年增加入湖水量48.6亿立方米,在现状水质条件下分别提高流域COD、氨氮的水环境容量(纳污能力)17.2%和29.1%,同时促进了水体流动,有助于抑制蓝藻暴发。
  2.污染物量削减。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可分为两类:一是消除污染源,二是提高污染物削减能力。
  (1)消除污染源。通过关停重污染企业、减施化肥、拆除围网等措施消除污染源;2012年较2005年减少污染物排放量COD2.1万吨、氨氮0.40万吨、总磷0.102万吨、总氮0.9万吨;2020年较2012年减少氨氮0.50万吨、总磷0.140万吨和总氮1.32万吨(见表4.3-1)。此外,通过科学清淤,可以将总磷0.28-0.38万吨、总氮1.30-1.78万吨移出河湖。

  表4.3-1 消除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     (万吨/年)

序号

工程项目

2012年较2005年消除量

2020年较2012年消除量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1

工业污染源消除

2.1

0.15

-

0.23

-

-

-

-

2

化肥减施

-

0.25

0.100

0.66

-

0.50

0.140

1.32

3

围网拆除

-

-

0.001

0.01

-

-

-

-

4

合计

2.1

0.40

0.102

0.90

-

0.50

0.140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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