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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远期目标
  (1)水质目标。2020年,基本实现太湖湖体水质从2012年的V类提高到IV类的目标,其中部分水域达到Ⅲ类。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达到轻度~中度富营养水平。太湖湖体主要水质指标TN控制在1.20mg/L以下, TP、NH3-N、高锰酸盐指数分别控制在0.05mg/L、0.45mg/L、4.00mg/L以下。滆湖、长荡湖湖体基本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阳澄湖湖体水质满足Ⅳ类水质标准。流域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

  表2.2-5   太湖湖体远期水质目标     (mg/L)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

NH3-N

TP

TN

浓度

4.00

0.45

0.05

1.20

水质类别

II

II

IV



  (2)污染物控制目标。2020年太湖地区主要污染排放量全面执行《总体方案》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控制目标,COD 34.57万吨、氨氮2.64万吨、总磷0.34万吨、总氮4.08万吨。

  表2.2-6 2020年太湖流域各市主要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万吨

地市名称

COD

NH3-N

TP

TN

镇江市

4.10

0.25

0.03

0.40

常州市

5.54

0.51

0.06

0.77

无锡市

7.47

0.50

0.06

0.78

苏州市

17.47

1.37

0.18

2.13

合 计

34.57

2.64

0.34

4.08



  三、水环境治理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
  (一)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的大事,是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最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优化水源地布局,完善多水源供水体系,开展自来水厂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建设饮用水安全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确保饮用水安全。
  1.主要任务。近期各地要编制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源地监测预警,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开展现有自来水厂的强化处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水源地;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与相邻地区实行供水管道联网联供。到2020年实现长江、太湖和水库等饮用水源的合理配置,使饮用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实施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工程。积极采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质改善措施,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2012年前重点实施横山水库、天目湖、阳澄湖、滆湖等水源地保护工程,金墅取水口、渔洋山水源地清淤,以及无锡南泉水源厂取水头部延伸工程、锡东水厂取水口清淤及退渔还湖工程;重点实施无锡市长江、武进区滆湖、溧阳塘马水库、常熟尚湖水厂停产应急供水工程、昆山市长江引水、丹阳市黄岗取水口延伸工程、昆承湖、宜兴油车水库、金坛长荡湖、吴江市横扇等第二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工程。2020年前重点实施无锡-江阴沿江地下水备用水源地、苏州市阳澄湖第二水源地建设工程以及苏州市地下水应急补充工程。

  表3.1-1 水源地保护和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汇总

行政区

项目数量(个)

小计

水源地改造和水源地保护区项目

多水源供水和区域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

无锡市

7

3

4

苏州市

13

6

7

常州市

5

2

3

镇江市

2

1

1

南京市

2

1

1

合计

29

13

16


  (2)实施区域联网供水工程。推动区域联网供水工程建设,实现“原水互补、清水互联、科学调度、井水应急”,并对部分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2010年底前在苏锡常镇地区建成清水联络通道13处(其中跨地级市4处),包括清水管道170.85公里,连通流域内无第二水源或应急水源各城市间供水管网,使相邻供水片间不同水源的供水管网互联互备,全面实现苏锡常镇地区区域联网安全供水。
  (3)加快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以有效去除藻类和有机污染物为重点,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通过强化处理和改造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保证供水水质。2009年7月1日前,现有区县级以上水厂在常规处理工艺基础上,通过强化常规处理或增加深度处理设施,使城市供水水质全部指标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12年前重点实施无锡市中桥水厂、宜兴氿滨水厂、苏州市白洋湾水厂、横山水厂、昆山第三水厂等深度处理改造工程。其余以太湖为水源的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视太湖原水水质改善程度择时实施。
  (4)供水危机的防范和应急。
  完善和落实应对供水危机的各类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处置及时、应对有效;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增加监测断面和检测频次,及时发布信息,以利于科学决策;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实施蓝藻打捞作业。全力组织蓝藻打捞,建立专业打捞队伍,配备高效打捞设备,加强蓝藻监测巡查,努力做到“日产日清”。科学布局蓝藻收集和处理站点,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避免二次污染。
  科学实施调水引流。按照“引清释污,以动制静,以丰补枯,改善水质”的要求,建立调水引流的长效机制。通过常熟枢纽抽引长江水,缩短太湖换水周期;通过梅梁湖泵站引流,促进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水源地水质。实施望虞河、梅梁湖枢纽改造和梅梁湖备用泵站建设,保证“引江济太”效果。
  建立“湖泛”的监测应急体系,在重点湖区、主要河流入湖口,加强巡测巡察,配备必要的监测设施,及时发现和预报“湖泛”发生的情况。
  (二)调整产业结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是太湖流域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科技进步、结构优化、管理创新等途径,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科技、高产出”产业,加快形成节约、环保、高效的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集约增长,是我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
  1.主要任务。按照省政府“调高、调优、调新”产业结构的要求,编制太湖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的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端服务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其中一级保护区内全面禁止原料工业发展,严格限制一般加工工业,全面推进研发中心集聚、商务服务集聚、教育文化集聚,建成现代服务业高地,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产业调整措施和工程项目应纳入省“十二五”发展规划。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推进实施《江苏省“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基础上,加强对太湖地区的政策引导,建立优化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新技术产品群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重点抓好太湖地区电子信息、新材料和生物技术三大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和研发资源,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到2010年,降低第二产业比例,在第二产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要达到40%。
  (2)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太湖地区人文、旅游和制造业三大优势,紧紧围绕面向企业的生产性服务业、面向居民的生活性服务业和面向社会的公共性服务业三大领域配置资源要素。通过规划和政策的支持,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并进。二是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科技创业园、创意产业园、中央商务区和产品交易市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是推进服务业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努力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重点吸引金融、软件、研发、物流等高端服务业落户太湖地区。
  (3)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制定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开展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加大限制、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产品的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制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压缩过剩生产能力,推进技术改造。
  (4)进一步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一是对新上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审批制度,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及食品制造(味精、啤酒)等重点工业行业新上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二是实行项目限批制度,停止审批新增氮和磷等污染物总量的建设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的两倍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三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不能按计划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地区,环评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暂停安排省级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在抓好苏州高新区等国家级试点单位和首批省级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太湖流域的第二批试点,进一步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形式,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城市,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到2012年列入国家重点试点项目6项,列入省级试点项目70项。
  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相关产业链接、绿色再制造等技术。电子行业,大力提升稀贵金属回收加工水平,深度解决电子废物资源化问题,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化工行业,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副产品产业链延伸技术;冶金行业,全面推行高炉、转炉、焦炉煤气的综合利用,高炉炉顶压差发电,干法熄焦,熔融还原炼铁和废水零排放技术;印染、食品、制革、酿造等行业,运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废水、废液、废渣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大力削减COD排放。
  (三)强化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太湖流域工业企业众多,中小企业比重大、布局分散,污染物排放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工业点源治理是综合治理的重点任务。
  1.加强重污染行业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
  (1)主要任务。以实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重点,2012年前太湖流域所有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新标准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对污染企业全面实行限产限排。新建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已建的污水处理厂按新的排放限值进行提标改造。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对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六大重点行业的排污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提标改造和深度处理工程。2008年重点对377家工业企业和54家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按照新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到2010年底,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

  表3.3-1  2008年太湖流域工业废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

地市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个)

工业企业数量(个)

无锡市

24

144

苏州市

24

128

常州市

6

63

镇江市

0

42

合计

54

377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2008年第28号)和《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2008年第30号)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对规划范围内属于制浆造纸、电镀、羽绒、合成革与人造革、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制糖、生活垃圾填埋场、杂环类农药等13个行业企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加强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和处理。
  (1)主要任务。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凡是能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废水必须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能力。各类开发区须配备完善的环境治理设施。加强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全面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2012年全流域平均再生利用率逐步提高到20%以上。
  (2)主要措施和重点工程。加强工业园区或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有工业园区均要建设处理能力配套的污水处理厂,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完善配套管网。加强分散企业的废水收集和处理。完善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对规模较小的分散排污企业原则上向园区集中,不能集中的企业,将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加强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排水管理。严格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保证污水厂稳定运行。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设施建设,配套出台相应鼓励政策,加强科技攻关和示范工程,提高尾水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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