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马路市场、占道摆卖现象监管力度。工商、执法、商务等部门要按照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不影响环境原则,加强整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大对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的劝导教育、执法查处,引摊入场、划行归市、还路于民,使占道经营、乱摆乱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规划部门牵头,对全市广告牌匾设置进行统一规划,明确设置标准,加强审核监管,开展全面整治。各相关部门和产权单位要加强街道公用设施管护,如有残缺污损及时清洁、修复。执法和市容环卫部门要牵头组织对乱涂画、乱张贴、影响市容观瞻的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遏制和消除城市“牛皮癣”。
4.执法部门牵头,加强全市建筑工地和施工单位执法监管,要求做到围档设施规范、物料堆放整齐、进出通道硬化、清洗设施完备、管理人员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周边环境整洁。市容环卫部门要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加装GPS监控系统,实施全程跟踪监管。公安交警、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查处,严管重罚不密闭运输、沿途抛洒、乱倾乱倒的运输车辆,遏制和消除各类施工乱象。
(四)落实城乡清洁工程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城乡清洁工程长远规划,把城乡清洁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重要内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城乡清洁工程资金保障体系。各区要加强集贸市场、停车场(位)、公厕、游园、废旧回收站(点)、垃圾处理等城乡清洁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清徐县要加快垃圾场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尽快投入运行。古交市、娄烦县要完成垃圾场项目前期工作,于年内启动建设。市容环卫部门要启动餐厨垃圾处理场、丈子头压缩站、融雪剂投配站等大型项目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垃圾中转站,弥补清运车辆不足,保证垃圾及时清运;合理设置环卫工人工具间,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多方联合行动、全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和专项指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清洁工程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将工作分解到基层,落实到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新闻媒体要继续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清洁工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脏乱现象的监督曝光,引导群众树立清洁意识、养成卫生习惯,营造城乡清洁工程的更大声势和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