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二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换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报省建设厅一份,表格样式可从江苏省建设厅网站上下载)及电子文件(光盘存储、报省建设厅一份)。
㈢、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报省建设厅一份,表格样式可从江苏省建设厅网站上下载)及电子文件(光盘存储,报省建设厅一份);
2、附件材料(省辖市主管部门留存):
⑴、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⑵、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一年以上参加社保的证明单(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之日起的有效证明);
⑷、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参加社保的证明单(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之日起的有效证明);
⑸、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包括首页和主要页)、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参加社保的证明单(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之日起的有效证明);
⑹、企业苗圃自有证明或长期租用合同及支出凭证;
⑺、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㈣、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换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报省建设厅一份,表格样式可从江苏省建设厅网站上下载)及电子文件(光盘存储、报省建设厅一份)。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申报的附件材料应按申报条件的顺序排列,并制作目录和页码,材料封面装订采用软纸质;申报材料为复印件应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模糊不清、印鉴难以辨认的,受理时受理部门可不予受理;审核时审核人员可视为无效材料。
2、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原件,由申报单位在报送资质就位申请材料的同时,交初审的省辖市或县(县级市)主管部门(初审部门)审查核实,确认附件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后,初审部门应在每本附件材料目录页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章和核验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