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研究和落实生态规划理念和技术方法。
加强城市生态规划的系统性研究,关注其适用性,引导先进性,注重专门性,在产业发展、城市交通、空间布局、资源利用和环境建设等方面融入生态理念,推动生态规划理论、方法和技术在城市规划领域的应用推广。
二、规划编制工作重点
1、做好区域性规划编制和研究工作,优化城市化和城镇发展战略。
推进《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研究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城市化战略和城乡空间发展格局,加强对沿海、沿江、沿东陇海等重点地区城镇发展的规划引导。
会同省交通厅,完成《苏南地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加强综合交通对区域空间和城镇发展的引导,强化交通和城镇布局的衔接。
2、指导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地位。
研究起草《江苏省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明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重点和内容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继续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市、县总体规划要对行政区域内城乡人口布局、产业布局、城乡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类设施的布局和配套、生态环境建设等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城乡空间的整体规划。
3、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研究,完善规划制定的技术管理和审查机制。
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研究,完善规划内容和方法,合理把握规划内容和指标的强制性和适应性,确保规划技术合理、经济可行。
规划主管部门应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技术管理,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互动和衔接。积极探索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市、县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扶持。
4、继续推进城市交通规划和相关研究,提升交通对土地利用的引导作用。
高度重视当前城市和区域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对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影响。规划部门要积极组织研究铁路、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及其枢纽、站点建设对城市用地布局的影响,加强线路通道和站点及其周边用地(包括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和合理预控。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编制工作。
继续做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组织和技术审查工作。有关市县要结合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城市、县城综合交通规划研究,落实公交优先的措施,合理划定交通分区,在交通政策、路网、停车设施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