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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3、持续开展以治理“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为主要内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危险工(库)房标识和定员定量核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督和监控,严防“三超一改”引发事故。

  4、继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流向和氯酸钾购买、销售、使用登记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对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及氯酸钾来源追溯制度。继续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性抽检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验检测制度。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全省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3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采取措施确保全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达标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查审批时限和程序符合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建设项目信息通报制度,依法查处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

  四、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做好许可证的延期和换证工作。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延期和换证过程中,严格把关,提高准入门槛,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没有完成整改的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延期或换证手续。

  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继续在新建和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加油站储油罐安装HAN阻隔防爆材料,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推广使用安全性能稳定的高氯酸钾代替氯酸钾技术。对安全距离既不符合要求又不安装HAN阻隔防爆材料的加油站,不予许可。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高氯酸钾等新型安全药物的情况加强监管,杜绝使用氯酸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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