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17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按照“安全生产年”的工作要求,今年,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大力推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许可条件,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一、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督促化工企业进行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凡是工艺技术和自动控制水平低的,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投入,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和自动报警,涉及硝化、氧化、氯化等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安装紧急停车系统,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在化工企业持续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不断强化从业人员自觉遵章守纪的意识。继续督促有关设区市政府做好西安西化热电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方圆集团府谷化肥分公司、陕西兴化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炼油厂等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2、以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整治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关于渭南1·26液化气槽罐车泄漏事故的通报》(陕安委办[2009]6号)要求,对全省隧道、涵洞高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超过桥梁设计承重通行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作为所在地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整改单位,采取恢复正规标高、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强行限制通行等措施限期整改。对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超装、超载和不按规定运输路线行驶的问题,会同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从源头上控制槽罐车运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