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启用第三阶段协同审批相关表格的通知
(珠建〔2009〕9号)
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配合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现就启用第三阶段协同审批相关表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3月1日起,第三阶段各协同审批部门负责办理的协同审批事项(具体部门及事项详见附件相关申请表格的本次申请涉及的部门及事项栏)将统一使用《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图审查阶段申请表》、《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进行受理,除了国家安全事项施工图审查当中个别非技术审查事项使用的表格外,各协同审批部门原来使用的申请、申报、审批等表格不再使用。
二、各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第三阶段各协同审批事项的,应按照协同审批制度相关办事指南的要求,使用统一制作的《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图审查阶段申请表》、《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可于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下载)进行申请。
三、第三阶段各协同审批事项相关办事指南中要求建设单位提交“设计说明表”的,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第三阶段各协同审批部门要求的格式(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说明表详见附件3、4,消防、人防等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公路、水利等其他类别工程的设计说明表请咨询相关协同审批部门)填写、提交设计说明表。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图审查阶段申请表》
2.《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3.《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说明表》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说明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施工图审查阶段申请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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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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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形式
| □新建 □改建 □扩建 □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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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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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口国有 口集体 口股份 口有限责任 口私营 口外资 口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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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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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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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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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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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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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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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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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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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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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的
内容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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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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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
涉及的部门
及事项
| □市建设局(施工图审查) □市交通局(施工图审查) □市港口管理局(施工图审查) □市水务局(施工图审查备案)□市消防局(消防设计审查) □市人防办(人防设计审查) □市人防办(易地建设) □市气象局(防雷设计审查) □珠海供电局(变配电设计审查) □市供水公司(临时供水报装) □市交警支队(开设路口及占用挖掘道路报建) □市市政园林局(开设路口及占用挖掘道路报建)□市建审办(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施工图审查) □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市卫生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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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次申请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如因虚假内容引致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多个申请人的,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均应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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