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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实施意见

  (三)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各级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责任、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等基本管理制度,确保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四)建立健全基层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县党委、政府要组织安排有关负责同志及部门负责人定期轮训基层工作人员,并组织考评,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时效观念和业务素质、服务能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队伍。

  (五)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全过程的跟踪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对工作失职、以权谋私、搭车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六)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将根据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实际,在保障村级工作运转方面,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县财政要对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并将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纳入补助村干部经费的绩效考核。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全市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三县党委或政府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一个牵头部门。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和办公场所,在不增加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基础上,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点建设,确保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简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深化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再宣传、再发动,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内容,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切实做到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服务手册发放到村(居),为民服务指南发放到组,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全程代理的工作效率。

  (三)不断探索创新。各级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完善代理机制,丰富代理内容,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向生产、科技、流通等领域延伸,善于发现和培养在深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努力做到以健全的机制强化落实,以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以周密的措施抓紧落实,以规范的操作促进落实,着力推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深入、扎实、规范、长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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