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基本完成全省义务教育35亿元债务化解任务。
牵头单位:计财处
6. 全面完成全省670个偏远地区村小调整改造项目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计财处
7. 完成“领雁工程”省市县三级培训计划12000人,其中省级4000人。
牵头单位:师范处
8. 完成网络平台建设,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配备3050套多媒体教室。
牵头单位:电教馆
9. 资助31个经济欠发达县和海岛县建设100个高中新课改配套实验室。
牵头单位:装备中心
10. 把大学生医疗保险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牵头单位:计财处
十、下大力气加强廉政建设
1. 强化反腐倡廉责任制,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牵头单位:纪工委办
2. 在省属高校继续开展巡查工作。
牵头单位:纪工委办
3. 实施纪委书记异校交流制度。
牵头单位:干部处
责任单位:纪工委办
4. 落实新制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牵头单位:高科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监察室
5. 建立全省义务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制度。
牵头单位:计财处
6. 在全系统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乱收费和违规使用经费行为。抽取20%的县(市、区)进行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
牵头单位:审计室
责任单位:计财处、监察室
7. 建立对教育收费示范县抽查制度,坚决制止各种教育乱收费。
牵头单位:监察室
责任单位:计财处
十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扎实地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每一阶段的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把学习实践活动和已经开展的活动和工作紧密结合好;科学设计活动载体,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密切联系实际,自始至终着眼于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同时,指导各地各校重点在发动党员干部和师生参与上下功夫,努力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深化学习上下功夫,努力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在查找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创造良好的整改基础;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基础。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的认识,统一教育系统的思想,凝聚教育系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