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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8. 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从今年起对家庭人均4000元以下的农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发展中心
  五、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
  1. 重视解决高校学科专业与经济社会贴得不紧的问题。探索建立全省人才需求和学科专业设置分析系统,支持高校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出发,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学科专业设置评议办法,逐步建立吸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参与高校专业设置论证的工作制度,控制重复专业,限制和压缩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增设我省转型升级急需的专业。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高科处
  2. 研究对艺术类等学科专业的评价扶持办法,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和支持各类高校向着特色化方向发展。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高科处
  3. 改进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测办法。总结完善本专科教学评估工作,建设高校教学质量信息数据库和质量监控系统,积极探索教学状态数据发布、专家进校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有计划地进行网上评估试点,在提高评估工作科学性、准确性的同时,努力减少评估检查对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影响。在省属本科高校试行与教学质量相挂钩的财政拨款绩效评价办法,修订完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教学的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4. 突出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创新组织培育。完成第一批重中之重学科建设验收,全面启动第二批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加强和改进学科建设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和学科建设水平。坚持水平第一,公平公正地搞好第十一次博士、硕士授权学校的申报推荐工作。有计划地向高校下放职称评审权,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在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高科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5. 抓住国家和省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机遇,认真规划,拓展渠道,多形式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
  牵头单位:高科处
  责任单位:干部处、外事处
  6. 把努力扩大招生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有机结合好。积极争取扩大研究生招生和高职院校招生,努力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生的招生,在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力争实现全日制本专科招生26万人,其中,本科招生13.2万人,高职高专招生12.8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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