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浙教办秘〔2009〕16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在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刘希平同志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作了题为《迎接挑战 攻坚克难 积极推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报告,明确了全省教育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确定了2009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全省教育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责任分解,制订实施计划,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为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厅办公室将分别于7月初、12月底开展督查,请你们及时上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
一、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 继续实施领雁工程。在抓好省级培训的同时,把重点转到加强市县级培训上来。确保培训质量,每期培训不少于2个月,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50%,落实双导师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均衡安排培训计划,一年分4期,分散从各个学校选派教师,切实减轻学校人员安排上的压力。把培训和各类支教结合好。认真做好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细致安排顶岗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加强对各地培训工作的指导。修订完善培训大纲,提高培训针对性。组建省领雁工程讲师团,巡回到市县开展培训指导。抓好面上的各类教师培训,加强校本培训,努力提升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执教能力。
牵头单位:师范处
2. 启动农村中小学危旧校舍改造工程。重点是改造教师危旧集体宿舍。认真布局规划,积极筹措资金,争取项目尽早开工。省级财政按以奖代补方式,分类帮助支持各地。
牵头单位:计财处
3.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按中央和省里的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准确把握和贯彻中央、省里的政策,细致测算教师收入,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类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办好这件好事。
牵头单位:人事处
4. 建立“农村优秀教师贡献奖”制度。奖励在农村长期从教、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争取在一季度会同省人事厅提出奖励制度方案,年中布置推荐评选工作,9月份教师节期间对第一批当选教师进行奖励,大力宣传教师、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